有小朋友想入行炒股票,問我有沒有門路,我笑着回答:「做炒股票,無底薪、隨時坐監、大部份是窮人,只有幾個莊家發達,倒不如入證監,薪高糧準又易發達,香港第一筍工也!」今年證監人事支出是11.63億元,有891名員工,平均每人年薪130萬元,應該是全港最高薪的機構了。前年股市大旺,人手增加了6.4%,去年股市不景,證券行間間cut人,證監會的人手卻增加了4.5%,如果諮詢文件通過了,還需要大量增加人手,升職階梯絕對前途似錦。
1987年股災,李福兆因貪腐入獄,政府設立證監會,一個負責審批,一個負責否決,分權比較好。30年後忽然改口,把證監會和交易所的上市功能合併會更有效。這豈不是把制度還原到30年前,只是把交易所專權換上了證監會專權。把市民當成傻瓜,莫過於此!
如把股市回復到1987前的制度,即是回復到當年的分餅仔制度,我實在想不出有任何不貪腐的可能性。除非是像張華峰議員先前所言,仗賴證監人員有「很高的道德操守」吧。我的結論是:「回到七十年代,賣白粉不如做貪警,四大家族發不過呂樂,聰明人該識得點揀!」
立法會金融服務界別候選人:張華峰、詹劍崙、徐聯安(排名不分先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0824/19747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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