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為上市改革諮詢護航,指出市場經常有人認為,證監會與港交所(388)的角色對立,實際上他們是夥伴關係,最終目標也是鞏固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不應從權力角度去考量。
我實在想不到,作為前高官的馬時亨,居然說了這種低水平的話。周顯大師為了公共利益,實在不能不公開地訓導這位前馬局長,以正視聽。
「維基百科」對證監會的定義是:「香港獨立於政府公務員架構外的法定組織,負責監管香港的證券及期貨市場運作……工作……包括監管證券……並對違規者執行紀律處分。」
話說香港證監會成立於1989年,皆因在1987年,香港不但發生了股災,而且李福兆派餅仔案,成為了轟動當時的貪腐事件,因此香港政府才要成立證監會,以監察交易所和市場行為。
所以,證監會必須是一個獨立機構,這好比廉政公署的名字也叫做「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而它也是獨立於警隊之外的。
因為大家都知道,如果廉政公署和警務處一旦連成一氣,便不可能有效的運作了。所以,這兩者必須各自獨立運作,警務處負責警務工作,廉署負責制衡,兩者必須獨立,不能互相干擾運作。
我在本欄曾經寫過:「我當然並不認為,證監會應該聘請大量的證券業人士,作為引路人,因為這會造成兩者互通消息、互打籠通,所以,證監會和證券業作出大尺度的隔絕,是正確的做法。但另一方面,證監會的董事局內,應有證券業的代表,為董事局提供行內的、專業的意見,由於董事局會議不涉及具體運作,也不虞出現裏應外合打籠通的情況。」
我當然也不否認,證監會和交易所的「最終目標也是鞏固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但這好比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警務處和廉政公署,目的都是為了香港更好,但它們,也絕對不是夥伴關係。
證監會既要和證券業盡量隔絕,也要和交易所作出一定的隔絕,才可以有效的做到監管和制衡的工作,所以,這兩者決計不是夥伴關係。身為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居然連這麼簡單的一點也搞不清,實在是令人大惑不解的。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http://www.am730.com.hk/column-32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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