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說,中國政府有個非常簡單的招數,可馬上大增國家實力,並且嚇怕整個世界,尤其是東南亞國家,給這一招就打得無法反抗了。這一招就是:承認雙重國籍,並且讓所有海外華人申請回鄉卡。
大家都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有五千多萬名海外華人,其中不少都非常有實力和影響力,尤其是在東南亞的幾個國家,如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和印尼等,更加是由華人掌握經濟命脈。只要中國任由所有華人都可以同香港人一樣,申請回鄉卡,那麼,等於是拉攏了所有海外華人加入中國,自然是大大的增強了國力了。
本來,在1909年,清朝的時代,中國的第一部國籍法,是以血統為依據的:所有中國父親的子女不管是在中國出生,還是在其他地方出生,都是中國公民。
問題在於,新中國在建國之後,立場就是放棄海外華人成為公民。它在1954年,已經停止把海外華人承認為中國公民。1955年的在印尼萬隆召開的第一次亞非會議,有29個國家出席,代表了全世界四分一土地面積,和三分二人口,中國的周恩來總理當場宣布了,海外華人應該採用其居留國的國籍,放棄中國國籍。這是當時正式向全世界公開宣布的政策,現在縱想要收回,也收不回來了。
為甚麼當時的中國要放棄海外華人呢?因為當時的海外華人是負資產,既沒有錢,也常常發生族群暴亂,令到各國不停的向中國投訴,麻煩多多,所以,從「資產負債表」上,海外華人是負資產,不如拋掉這包袱。
分析家和史家卻沒有指出更重要的一點,就是這些國家之內的共產黨,也往往是和中共是一路的,中國政府必須在法律上與他們切割關係,才好繼續支持這些海外共產黨。於是呢,在上世紀的五十年代,中國先和北越和印尼達成協議,這兩國的華裔公民不能擁有雙重國籍,後來中國和其他東南亞國家立約時,也採用了同樣的方法。直至1980年,中國訂立了新的國籍法,根據它,海外華人自動喪失中國國籍。這就是今日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基礎所在。
所以呢,只要中國想一個法子,反口不承認以上的條約,以及改掉了1980年的國籍法,那就可以吸引到五千多萬個又有錢、又有面、又有權力的海外華人,成為中國公民,而且還是在海外搞裏應外合,這是多麼划算的事!不要以為這是怪論,1979年,中國攻打越南,理由除了「自衛反擊,保護邊疆」之外,越南的「罪狀」之一,就是迫害華人,可見得如果海外華人受到欺負,中國還是可以人道主義為理由,去採取行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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