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8日

台灣引渡到引渡港獨

日前,肯尼亞警方將32名中國大陸犯罪嫌疑人和45名台灣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國大陸,這團伙的主要罪行,是電信詐騙,對象是中國內地。

台灣雖然是很多香港人羨慕的民主之鄉,也是很有人情味的風土之鄉,但也是一個黑幫橫行的黑社會之鄉,亦是騙徒滿街的老千之鄉。日前我和倪匡吃午飯,說到台灣,這位反共不遺餘力的大作家也不禁罵一句:「台灣人最壞,到處都是老千!」查台灣的詐騙工業,或許已經有數十年的歷史,而早在七十年代,家父把全副家當一百多萬元帶到台灣,也是給騙光了收場。

估計台灣有數以萬計的老千,用人口比例計,分分鐘可能是全世界比例最高。客觀原因是,2,350萬台灣人面對14億大陸人,兩地又沒有引渡法,電話詐騙遂成為了賺錢的一大法門,也為台灣人帶來穩定的收入,豐富了台灣的經濟。

台灣方面,當然是反對肯尼亞把台灣的罪犯送回內地,認為是打壓台灣。況且,詐騙在台灣的刑期多是幾個月至3.5年之間,最高是7年,中國內地則可判10年以上,甚至是終身監禁,因此台灣騙子的媽媽也出來在電視畫面哭了。

中國內地方面,則認為中國是受害方,況且多年以來、多次案件,台灣法院總是輕判、罰款,甚至是無罪釋放,每年中國內地受到台灣騙徒騙去的款項大約是100億元,台灣方面的總罰款額則只有20萬元。這令到中國大陸不再相信台灣政府,自然也不會再同台灣合作下去。

有趣的是,罪行發生在肯尼亞,但當地並沒有詐騙罪,只能引渡回原國。至於台灣的中華民國法律施行範圍也一直包括了大陸,中國法律自然也適用於「國家領土」的台灣。

有一天,資深大律師胡漢清在聊天時,說到:「中國的國家安全法,雖然不可以在香港實施,但是,如果一個香港人宣傳港獨,去了外國旅遊,則由於他是中國公民,中國可以要求外國政府引渡此人,回到中國內地受審。」

跟著,我又和涂謹申議員吃午飯,他說他曾經寫過一萬字的論文,探討過這課題,對此他的意見是:「如果這個人是在香港宣傳港獨,由於案發地點是在香港,應該不致於會在外國引渡回到內地。不過,如果他是在外國宣傳港獨,又或者是做出了其他違反中國國家安全法的行為,那就很難說了。」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逢周一、三至五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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