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

資產放哪最安全?

【明報專訊】「巴拿馬文件」揭露了多國領袖都持有離岸公司,但究竟擁有離岸公司是不是充分地構成犯罪的罪證呢?如果用擁有男性器官究竟構不構成強姦入罪來作比喻,固然是太過荒唐,但是,當年美國的法律禁酒,但擁有釀酒器具的疑犯,也被判決是無罪的。

放瑞士就安全 自欺欺人

其實我只是想說,一個權貴擁有離岸戶口,是閒過立秋的事,就我本人,便在英屬處女島擁有一家,只已是10多年沒有活動過,也不知能不能夠繼續用的了。擁有離岸公司固然不好,但只是身處嫌疑,除非能夠證明此人以離岸公司控有一些不可告人的資產,否則只能說他是疑犯罷了。

很久以前,我已經質疑過,用離岸公司來保護財產是否足夠,皆因這些避稅天堂,全都是人口幾萬人,頂多六位數字的小國,很難不受大國的影響,只是當事人自欺欺人,以為很安全而已。像瑞士,人們以為它好打得,其實它只不過是當大國的卒子因而保全,當年它和納粹勾結,所以二戰時德國才沒去滅了它,反而把它作為情報中心。後來因為歐洲死人太多,留在瑞士的錢都成為無主孤魂,被它吃掉了,奠定了今日瑞士富貴的基礎。所以把錢留在瑞士也不安全。

美國手瓜硬 別國無力插手

中國的科網固然和政府打籠通,美國的又何嘗不是?莫非大家以為Google、facebook真的可以抗衡美國政府,在需要時,不把資料交出?

但如果你問我,哪個地方收藏財富最安全,我仍會說是美國,因為雖然在開戶時,你會惹上很多麻煩,也會把你的個人資訊expose to美國的情報機構,但也僅限於此,皆因美國的手瓜夠硬,沒有外國敢介入。

如果你把錢存在香港,香港政府會知,中國政府也會知,甚至是美國政府亦會知,如果你把資產放在中國,除了中國政府知道之外,只要美國用「反恐」為理由,中國也只能乖乖地把資料交出。還有的就是,美國政府做你世界的理由,只有一兩個,但中國政府要搞你的理由,可以有一百幾十個。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60413/columnist/en30_en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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