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朋友曾經被證監會譴責,並且處以冷淡對待的刑罰。有一天,和他說起了此事,他大呼:「那一宗是冤獄,我是無辜的呀!」
說到「冤獄」,當然並非指他是一級好人,而是指他雖然是好事多為,不過,就這宗案件而言,他卻是無辜的。話說在事發之時,他和某位內幕人士,通了很多個電話,結果被揭發了出來,一問點解咁巧合,當然是百辭莫辯,入晒啦。這案情在報紙新聞,也有詳細報道,不必細表了。
實則的情况,根據當事人對我們的口供:「你估我傻架咩,有咩嘢都見面親口講啦,點會同他用電話講啫,唔通唔驚人偷聽咩!事發當日,我其實是約了他見面,點知條友唔識路,我咪教佢走囉,所以先至通了咁多個電話,其實,有乜嘢事,講一次電話都夠啦,使乜連環追魂call呀?」
這是因為,要勾人線搞偷聽,要好多人手,你以為你係邊個,邊有人得閒去花咁大人力物力去偷聽你?所以,我有一位朋友很豪氣地說:「有乜犯法嘢,在電話度照講得嘞!我又唔係黎智英、李柱銘,邊有人會偷聽我!」
通話記錄變內幕交易證據
上一單case,證監就是唔得閒去申請偷聽,只是在事後看看他的電話記錄,便以此作為證據,反而如果偷聽了,卻可以證明他(在此宗案件中)是無辜的。
他補充了一句:「我被冷淡對待之前,要把股票全部沽清,誰知沽漏了一隻,結果在3年間,升了十倍,贏了四百幾萬元,剛好夠付律師費。天網恢恢,連天都知道這是冤獄呀!」我忍不住大笑。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51009/columnist/en30_en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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