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智庫組織「博匯」就房屋問題提出兩大建議,第一是向珠海水域「借地」,在伶仃島、擔桿島等島嶼填海,填出120平方公里,即香港面積一成。第二是改建或新建郵輪,配合泊位和平台作社區設施,在東南水域形成「漂浮社區」,一艘大型郵輪改裝後可提供4,000伙。
毫無疑問,創意很好。填島造地,我早說過了,但卻想不到向珠海借島。至於大型郵輪的改裝,概念上來說,這和林鄭月娥提出的貨櫃屋,本質上是相同的事物:臨時房屋。
當房屋不足,唯有用臨時的簡陋措施去作充湊,其實是常態,當年香港也有安置區/臨時房屋,只不過在1997年前被全部清拆罷了。說到貨櫃屋,在外國並非新鮮事兒,說到大型郵輪,只是荷蘭船屋的擴大化,也是完全可行。
人類向來有解決問題的能力,正是窮則變、變則通,今日的劏房和籠屋,甚至是使用工廈來作住宅,也不過是在貧無立錐之下,權宜出來的法子。這當然不好,但總比露宿街頭為佳。
納米樓固然令人詬病,在幾十年前,住宅單位面積動輒過千方呎,那又如何?樓宇不足時,大屋照樣劏成梗房、板間房、床位等等……人民就像《侏羅紀公園》的恐龍,會找出自己的生存方法。
無論如何,解決居住問題,必須從增量著手,而不是從存量的再分配。我以前講過,大規模的存量再分配,例如踢走公屋富戶、增加持有第二套房的成本等等,好比土改,必然引起社會不安,當然不是不做,而是要有秩序地、逐步推行,這好比樓價下跌,跌得太快,社會便無法承受。
用臨時手法去暫時解決問題,也是正確做法,當年港英政府就是這樣做,也不用甚麼特別聰明的腦袋才能想出來。但是兩個前朝,曾蔭權和梁振英,均沒有去做,這只證明了兩點,他們心術不正或腦筋愚笨,兩者至少居其一,或全取其二。
但有一點必須記得:臨時就是臨時,不可能當作是長期措施,錯覺以為解決了問題。這就是我和很多本土研究人士的最大分歧:他們認為居住在400方呎的公屋就是美好的天堂,我並不反對400方呎公屋,但卻認為只是暫住的煉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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