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政府的房屋政策,我已評論過很多次,但只是從微觀的、經濟學的層次討論,如要從宏觀的、政治學的層次講解,我在《2017普選中共的大戰略》中曾簡述過,但沒有指出其精要和重心。一言以蔽之,梁政府今日的做法就是大家熟悉的一個名詞:「土改」,即土地改革。
據「維基百科」﹕「土地改革運動是五十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在新解放區進行的土地改革。……土地改革運動將地主的土地沒收後,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至1953年……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無償分得約7億畝土地及生產資料,並每年免除地租3,000萬噸糧食……並使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獲得了農民的高度信任。學者估計土地改革造成超過百萬人死亡,尤其是地主等既得利益者因為沒有保護而受害。」
土地改革是古今中外皆有之做法,因土地就是社會最大財富,當一個新政權建立,要打破既有的舊勢力,就必須藉著土地分配,去獲得新的支持者,穩固自己的政權。
當年周朝滅掉商朝,搞分封和井田制是一種土地改革,因平民百姓是在井田制之下才擁有自己私田。唐朝建立時,搞租庸調制,即是輕微共產主義。美國在1945年佔領日本後,在年底馬上發布《農地改革》,也是由國家徵收地主的土地,廉價賣給農民。蔣介石在1952年在台灣「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草案」,用實物土地債券和公營事業股票換取地主手裏土地,然後分發給佣農承租耕種。
在以上這些例子,農地是當時國家財富最大部分,土地改革就是農地重新分配,但在香港,市民的財富主要是自住樓宇,故要待分配的土地不過是從農地轉變成自住樓宇,如此而已。
說穿了,董建華的「八萬五」,也不過是土改,不過因為地主,香港稱為「地產黨」的反抗,因而功敗垂成。現時梁振英要開發郊野公園,要八成港人擁有自住居所,只是董建華土改的延續。
由於時代改變了,香港的地主又不像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時那麼的惡劣,而是頗為順從中央政府,因此,中央政府「鬥地主」的手段,也用不著像幾十年前那麼的凶殘,只是抓出幾個代表人物,作出控告,他們便全部乖乖了。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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