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律師朋友告訴我一條省掉特別印花稅的方法,就是成立一個信託,受益人是自己的剛出生嬰兒子女,自己則是託管人,代簽一切文件。由於子女從來未買過樓,因此不用付特別印花稅。
他說﹕「只要你在他成年之前,把房子賣掉,便神不知鬼不覺,無論賺到幾多錢,都可以袋袋平安。」
我問﹕「子女不可以追回賺到的錢嗎?」
他說﹕「理論上可以,但如果他從來不知道過有這宗信託,又怎會知道去追錢呢?」
我嘆氣說﹕「有錢人的花款真多,只可惜我沒有子女,無法用這一招了。」
有富豪朋友聽到這故事,馬上說﹕「吓!乜BB仔都可以買樓㗎咩?」
我說﹕「可以㗎,他信託畀你暫管囉!」
富豪朋友說﹕「咁我即刻買番間豪宅畀我個仔先。」
我說﹕「你唔係想用個仔賺錢呀嘛?」
富豪朋友說﹕「唔係,不過𠵱家難得發現了新人頭,唔用來買樓好笨啫!我仲想同個女買多間豪宅𠻹!」
成立信託 借用子女人頭買樓
然後我同他講,某位朋友輸了股票,想廉價出售房子。他說﹕「唔係我唔想幫他,而是沒有人頭,無可能畀15%稅啊嘛!咁啦,我借錢畀佢,收平啲息啦!」
所以說,現時的買家,是由特別印花稅控制。我認識的富二代,個個都有樓在手,無他嘅,多個人頭啫。因此也不妨說,特別印花稅的最大受惠者,是富二代。
[周顯 投資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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