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有一天,美国名嘴Oprah Winfrey到瑞士,出席Tina Turner的婚礼。她穿了Donna Karan衬衣和拖鞋,到名店Trois Pommes(三个苹果)血拼,看中了一个Tom Ford的“Jennifer”鳄鱼皮手袋,售价是3.5万瑞士法郎,结果被女店员说:“不,不,不,你不会想看那个袋,太贵了,你买不起,给你看另一个吧。”
日前,她为了电影《The Butler》的宣传,被访问时,说出了这个故事。
对这个故事,我有两个注脚:
第一,Tom Ford真的是很贵,我觉得很不值。况且,不是欧洲货,这么贵,真的是接受不了。对,我作为名牌奴隶,一向只崇欧洲,美日是其次又其次。
第二,在前两天,我穿了Loro Piana的内衣,价值三千元,7 for all Mankind的牛仔裤,价值二千元,又穿了一双Bottega Veneta的suede sneaker,价值五千元,走到留家厨房吃午饭。
一进门口,那待应说:“厨房在那一边。”
我愕然问:“甚么?”
待应说:“你不是来见工当厨师的吗?”
友人来了,我同他说起了这件事,他以为我会好嬲,我说:“才不呢!我怎会和他们一般的见识?”
这个故事有两个注脚:
第一,我常常以为自己的衣着很有品位,其实,在待应和扫地阿婶的眼中,我的衣着只值几十元。
第二,我的样子可能真的有点像厨师。
我开始有点儿明白,为什么那些穿着几百元一套的廉价西服的男人,向无知少女吹嘘自己是什么富豪公子,也会令人置信。因为,一套廉价西装,不管多廉价,毕竟还是西服,但一件贵价内衣,不管多么贵价,始终只是一件内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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