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曾鈺成在本報撰文談論簡化字,指出簡化字是減少單個漢字的筆畫和總數,方便學習和書寫,但因電腦的流行,令簡化字失去了大部分的作用和優勢,但其缺點如一字多義、和中國古書不相容等等,卻並沒有改善。
在香港,很多人甚至把簡化字稱為「殘體字」,在討論這問題之前,本人,周顯大師,想同大家講解一些基本知識。
在全世界的幾乎所有文字,都有印刷體和書寫體兩種變化。像英文,印刷的是大楷和小楷,書寫的是大草和小草,當然了,我們並不會稱呼大草和小草是「殘體」。
為甚麼會有這個情況呢?因為印刷體的書寫並不方便,但是書寫體看起來並不美觀,看起來也容易混淆,所以社會自然地就其不同的特點,作出不同的應用。
在古埃及的文字,已經有印刷體和書寫體的分別。中文在先秦之時用的是篆書,但因為書寫篆書需要大量的時間,所以當需要到書寫大量文字的文件時,便用了當時的簡體字,即隸書。但是,在當時的正式文件,如今日尚存的刻石,仍然使用篆書。
隸書是楷書的前身,換言之,這只是把書寫體正規化,變成了印刷體而已。楷書也即是今日的繁體字,其實已經摒棄了大部分的「六書」原則,換言之,如果罵簡化字是「殘體」,繁體字也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當楷書成為了印刷體之後,民間仍然認為它太過麻煩,所以自行演化,書寫時也常常使用簡體,尤其是要書寫大量文字的工作,如報界,寫簡體更加是常事,只不過當付印出來時,字粒工人把它變回了繁體,即印刷體罷了。
至於中共執政以後,正式推出簡化字,這其實是當時的一項進步運動,皆因一百多年前開始,亞洲崇尚歐美,簡化字體,甚至是將其字母化,是亞洲諸國的共識,在二十世紀,南韓更大量地使用諺文,越南則開始把文字拉丁化,1945年成為正式文字,日本在1946年宣布了1,850個當用漢字,開始大量使用假名。
中國只改用簡化字,沒把文字完全拉丁化,相對鄰近「漢字諸國」,已經是最温和的了。楷書漢字在東亞流行了二千年,棄之不用,是和二千年文化割裂,不過,說到「殘體」,還是日本、南韓、越南比中國更「殘」得多。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逢周一、三至五刊出
http://www.am730.com.hk/column-329735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