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國外交部長王毅說,根據《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藉法》,李波首先是中國公民。本文並不打算評論這說法的法律背景,而是想引出另一個題目﹕假如你擁有美國護照,你首先是美國公民。
話說根據美國的法律,擁有其他國家的國藉,是美國公民的自由,他們擁有幾多個國藉都可以,不過,美國政府並不承認任何這些他國國藉的身份,所以,這些美國公民不管是身在美國國境,還是在外國,都要遵守美國法律,也要交美國稅。
所以,這就是他們首先,甚至到了最後,也是美國公民。
我有一個朋友,也是美國公民身分,住在香港,想來想去,好像沒有甚麼好處,於是,他便打算去取消美國國藉,去玩「永遠不是美國公民」。
誰知,剛剛才開始了步驟,他馬上發覺大大的不對頭。
卻原來,要取消美國國藉,手續十分麻煩,美國馬上要起清他個底,查清楚他的財產和收入,看看有沒有暪稅,哦,一旦暪稅,非但要交回、另交罸款,甚至可能要坐牢。
就算是身家清白,要填寫所有的資料,找回所有的supporting documents,都死得人。要知道,如果申請美國移民,好多財產報漏了,都沒有問題,總之夠資格申請就得啦,但如果申請脫藉,漏報了財產,後果是死得人的。因此,你要脫藉所需要的文件,也是脫藉的倍數計。
想來想去,這位朋友還是決定,繼續成為美國公民算了。
所以,結論是,如果你是一個香港人,擁有外國國藉,你首先是一個中國人,但要脫離中國藉,話都無咁易啦,宣個誓就可以了,但如果你是美國人,你不但首先是美國人,到你死的那一天,你都是美國人,永遠脫離不了,除非你是無產階級,無嘢做又無資產……不過,如果你無嘢做又無資產,相信美國也不想要你,但你當然亦不會有興趣費時失事地去申請脫藉。
本文章由作者為橙新聞獨家供稿,文中觀點僅屬個人意見,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
作者簡介:
周顯,著名的炒股理論家,吃喝玩樂家,不著名的歴史學家、政治學家,過去還曾經當過社論主筆和武俠小說作者。
http://www.orangenews.hk/finance/system/2016/07/07/010037177.shtml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