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股票行內的規矩,如果一個外行人參進了,不熟行規,往往便吃虧了,事後找人出來講數,也沒有用,因為自己是輸了招嘛!這好比兩個人簽合同做生意,一個精通法律的人玩了法律漏洞,另一人懵然不知,當然明明是對方玩嘢,但自己的確是輸了招,也是無可奈何的事,就是到處去唱衰對方,也只是用來泄憤而已。
有一個有名的故事,那名事主到處同人訴苦,但是,如果細看內情,那就只有股壇中人,才能夠洞悉這其中的古惑。
話說A君要批股,同B君講﹕「你要不要呀?」
當時的股價是0.128元,B君問﹕「贏唔贏架先?」
A君說﹕「1個月之內到0.15元!」
於是,B君便叫自己的客戶申請,拍晒心口話包贏,一個月到0.15元,大大話話出咗兩三千萬貨。
蠱惑捉字蝨
配股之後,不消說的,股價緩緩向下,B君的客戶輸了不少。於是,B君便找A君尋仇了﹕「你又話一個月包見0.15元嘅?」
A君不慌不忙,回敬了一句﹕「你第一日出來行呀!唔通我批股,你問我隻嘢得唔得,我話唔得,自己踢自己飯碗咩?你自己要分析㗎嘛!」
B君說﹕「你講過包贏架噃!」
A君說﹕「第一,我只是講它在1個月內會見0.15元,無講過包,阿媽大肚都唔包生仔啦……」精彩的對白在下面﹕「第二,如果包贏,即係做parking啦,parking月息最多咪3厘到5厘,你幾時見有十幾個厘一個月㗎!」
我作為專業人士,看法就是﹕當然是A君出蠱惑,但是,B君卻的確是輸了招,技不如人,無仇報,無法子。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27012&node=1467746384288&issue=20160706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