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31日

作家越神秘越令人感興趣

Anthony Trollope(1815-1882)是英國維多利亞年代的一位著名作家,最有名的作品是六本《The Chronicles of Barsetshire),自我創作出一個世界,就像寫《魔戒》的Tolkien,和中國的莫言。他的本業是在郵局當高層管理,人生十分枯燥乏味,最大的娛樂就是匿名(用筆名)寫作,當他死後,由於遺稿有一本自傳,出版了,人們才知道他的本人的身份,由翟太過沒有趣味,讀者們大感沒趣,聲譽也因而大跌。 所以說,一個藝術工作者,形象非常重要,正經八百的作者令人覺得乏味,倪匡、蔡瀾、黃霑的生活是多麼的多姿多彩,金庸的生平足以寫一本書,瓊瑤中學時和老師談戀愛,黃易也是一個怪人,整天隱居大嶼山,温瑞安人生最精彩時,就是在台灣結社,聚集會員,豪氣萬千,岑山凱倫當然是瓜味的,所以她的經理人羅斌把她藏起來,永遠不見公眾,也不失為一記妙招。卡夫卡也很乏味,但是他的作品是死後才出版,生前從未發表過,這卻添了很大的神秘,至於霍金,如果他是一個正常人,《時間簡史》根本不可能暢銷,因為此書雖然寫得不錯,但也不算是甚麼了不起的好書。
至於周顯大師,當然也很注重公眾形象啦,而且是又壞又衰嗰隻,仲使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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