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昨天說,如果中國和加拿大開戰,在道義上,我只能幫加拿大,因為,我是入了籍的加拿大人。不過,如果論到道義和情感,我會選擇道義,但是,有一樣東西,在我的心目中,是比道義更高的,那就是,生存。
我可以把道義放在利益之上,但是道義卻不能凌駕生存。當然了,不管是在甚麼情況,相信我都能夠生存,但是,基本的生活需要,也還是不可缺少的。所以,很多時人們出賣國家,也只是為了基本的生存而已。因此,在現在人的心目中,不少人甚至同情當年的漢奸,因為,他們都是揾飯吃啫。
不過,有些漢奸雖然值得同情,但那些幫日本人強搶民女,作為慰安婦的漢奸,自然是罪該萬死。(按﹕日本人並不自己找慰安婦,而是命令中國人去找,所以,在日本人的心中和檔案中,是沒有搶民女作慰安婦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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