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上課,講起了雷曼的執笠,美國政府不肯救,但花旗銀行出事,它想也不想,馬上要去救市了。這其中的原因,有人說是too big to fall,這只對了一小半。有人說,這是因為花旗銀行是聯儲局的股東,所以倒不得,這對了一大半,但不是全部。最大的理由是,如果花旗銀行要破產清盤,它手頭的聯儲局股票便要公開出售,究竟出甚麼價,賣給誰人,又要把有關資料公開,都是尾大不掉的事,所以是非救不可的。
另外有一個問題,就是非但花旗銀行出事,連高盛證券也出了問題,為甚麼這些控制了整個世界的金融經濟的公司,居然會如此不堪一擊呢?它們以前賺下來的天文數字巨款,都放在哪裏呢?其實,金融公司從不是最賺錢的,最賺錢的,是藉着金融公司所得來的資訊,來賺大錢,例如說,港資股票行的賺錢方法,不是靠佣金,是靠股票公司來拉客,老闆自己做刁,以及放貴利。我認識一位股票公司老闆,好耐都唔買一次股票,但公司剩係做自己同熟客生意,一隻「安徽海螺」(0914),已經賺咗幾十億元,仲揾Norman Foster同他起樓添。所以說,這些西方的大型投行,真正賺錢的地方,是其股東、管理階層、大客戶的揾食架生,而不是其本業。
https://hexapost.wordpress.com/2015/11/09/%E3%80%90%E5%91%A8%E9%A1%AF%E9%9B%9C%E8%A8%98%E3%80%91%E9%87%91%E8%9E%8D%E5%85%AC%E5%8F%B8%E9%9D%A0%E8%B3%87%E8%A8%8A%E8%B3%BA%E5%A4%A7%E9%8C%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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