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方的說法,它們在中東搞的戰爭和政治鬥爭,是為了推翻專制暴政,把民主和人權帶給該地區的人民,但如果從伊拉克、利比亞、敘利亞等國人民的眼中看來,除可以自由地跑到西方邊境之外,失去的是居所,所有的財富,人身安全,以及家人的生命。當然了,活在太平盛世的人會認為不自由,毌寧死,民主比麵包更重要,推翻暴政更加是義不容辭,有關這些爭拗,暫且不去討論。
現在我想討論的,是一個道德問題:
如果你的親人遭害了,民族和宗教遭到侵略了,你家破人亡,逃離了家園,沒有法子,只有投奔到害到你家破人亡的國家。在這個安逸而富裕的國家,你可以選擇重建家園,獲得新生。
這時,有一個同鄉聯絡上了你,原來他當上了恐怖分子,不惜犧牲性命,也要報仇,方法是殺害當地的平民,以希望停止國家的危難和戰亂。他要求你提供幫忙,你,會答應嗎?
如果你拒絕他,究竟是為了不想打擾未來的安穩生活,還是為了不想傷害無辜的百姓?當然了,如果拒絕他,也會被視為一個沒有血性的伊奸、敘奸或利奸,甘與仇人為伍。
還有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當年日軍侵華,是皇軍的決定,沒錯,因為日本人民影響不了軍隊。如果是一個獨裁者決定侵略,當然是獨裁者本人的問題,縱管如此,日本也給炸了個稀巴爛,德國人民也為希特拉的瘋狂而受到了代價。
如果是在香港,我們當然可以不認同梁振英的施政,皆因梁振英是只由689票選出來的行政長官,代表不了700萬香港人。但法國是一個民主國家,政府是由人民選出來的,政策也受到人民的監督,民主社會的理論不是說,人民可以憑著選票監督政府嗎?人民如果不喜歡某位政客的某項政策,不是說可以用選票來投他下台嗎?
那麼,把中東諸國搞得大亂,法國的轟炸伊斯蘭國,令到人民家破人亡,流離失所,又怎能說是法國人無辜,不關他們的事呢?簡單點說,法國人用選票決定了國家去濫炸伊斯蘭國,去把中東搞得天下大亂,然後自己安安全全地在本國喝紅酒,吃美食、看電視,這可能做到嗎?
簡而言之,在我們的眼中,戰爭應該是軍隊對軍隊,人民則只負責投票,可以在家中安享太平。但在家破人亡的人的眼中,戰爭應該是人民對人民,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回事。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逢周一、三至五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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