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

甚麼是豪宅?

香港土地不足,發展豪宅往往也成為千夫所指的「罪行」,每次政府的大型收地發展行動,「用來發展豪宅」永遠是被指責重點之一,而政府則肯定要明言,大部分土地是用來發展公屋,以平息民憤。
當食物匱乏,路有餓殍,便不能浪費食物,當土地短缺,貧無立錐,便要盡量少建豪宅,這是有理性的人都不可以否認的公義。但當要深入地去分析這個議題之前,首先得回答一個更基本的問題:究竟甚麼是「豪宅」呢?
在大浪西灣興建的豪華獨立屋,肯定是豪宅,3,000方呎以上的複式單位,也應該算是豪宅,但如果一個實用面積700至1,000方呎的單位,又算不算是豪宅呢?
這種面積的單位,如論市價,則要在1,000萬元以上,普通市民根本買不起,自然算是「豪宅」。但如果同其他城市比較,這種單位則只不過是中產階級所住的普通居所,只是一家四口稍為有私隱地居住的地方,根本不能算是豪宅。不過,如果照香港的高官、政客及評論員的眼中,這當然是「豪宅」了。
因為他們認為,一個家庭住一個單位,單位面積是300方呎也好,500方呎也好,根本沒有分別,所以很多人認為,香港230萬個家庭,有260萬個住宅單位,是綽綽有餘的。也所以,政府的數字,也只公布新增單位數目,從不公布單位面積。
或許,我應該這樣說,香港是全世界對「豪宅」要求定義最低城市,故我們的確是很容易建造出「豪宅」的,因為,別人的鞋盒公寓,也是我們的「豪宅」。
其實,完全不建豪宅的地區,也並非沒有,就是天水圍,但也正是因為它密集了公屋,也使它成為了「悲情城市」。「天水圍城」帶給香港人的教訓是,一個社區必須有一定數量的富人,才能維持生態平衡,否則,低下階層密集,會造成治安問題,也會造成當地消費不足,工作機會不足,也影響了當地居民的收入和生活質素。
不過,民粹當前,大家一起反政府時,則前車之鑑已統統忘光了,大家似乎又想繼續發展公屋遍布,只有貧民居住的悲情城市了,這結果只能是「後人亦復悲後人」了。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http://www.am730.com.hk/column-29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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