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我批評過很多次,交易所對於細價股的政策,一言以蔽之就是一貫地自相矛盾,思覺失調。
有一些政策,是見仁見智的,你覺得不好,他覺得好,根本沒法子得到完全的共識和結論,例如說,細價股這些「賊股」應不應該存在,應不應該趕絕,就是這一種。
也有一些政策,本質上我不去分析它對不對,我只能夠說,它所用的方法是不是能夠達至其目標。例如說,要趕絕啤殼上市,我不能夠說這想法是對還是不對,但卻指出了很多方法,例如收緊上市條件,是解決不了這問題,反而令到問題加劇,因為這會令到殼價更高,啤殼誘因更大。
還有一種政策,是明顯的自相矛盾,一看便知是錯的,例如說,在2002年8月,港交所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將股價連續30個交易日低於0.5港元的主板上市公司股票除牌,結果市場恐慌拋售,史稱為「仙股事件」,直接導致了港交所行政總裁鄺其志辭職。這事件的自相矛盾,明顯錯誤在於﹕在出這份諮詢文件的同時,交易所一直批准股價不足0.5元的新股上市,剛批准了,現在又說要禁,這當然是弱智的行為,難怪連「神童」鄺其志也要辭職了。
只許自己賺錢 不許細價股搶錢
交易所之所以不停地自相矛盾,皆因它要賺錢,要維持IPO(新股上市)的數量不跌,所以只有不停的讓細價股上市,但又不甘心讓細價股在市場上搶錢。它可以有一萬種有效的方法,去鎮壓細價股的炒作,但這一萬種方法都會傷害到細價股的價值,它又不願意這樣做。我常常說,最有效的防止啤殼上市的方法,是降低上市的門檻,就像2008年7月1日前一樣,但這樣又會令到殼價大跌,也影響了股票的價值,股價也會因而大跌,這當然也是交易所不願意看到的。
簡單點說,交易所既要自己賺錢,但又不許細價股搶錢,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如要把保護散戶的工作做好,監管當局首先要接受自己的收入減少,削減人手,減少花紅,那萬事就容易辦了。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51111/columnist/en30_en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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