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我是無名小卒,主動挑機,和黃毓民筆戰,後來黃毓民對我說:「那時我是看得起你,才和你玩,渣的人我都費事去睬。」
同樣道理,我撰文評論、反駁或攻打的對象,肯定是一號人物。這一次,目標是林本利教授。
我向來是林教授的忠實讀者,他寫了很多有關專利事業的評論文章,擲地有聲,他的投資路線和我屬於不同門派,且不去評論。
本文是針對他對房屋政策的看法。我承認,他對細節和數字挖得很深,但一位嚴謹的學者,把大量堅實的數據建築在錯誤的理論之上,也就特別礙眼,如果是滿紙胡言,那就反而不必浪費時間了。
林教授的說法是:「明明香港有275萬個永久性居住屋宇單位,遠多於全港250萬個住戶,梁振英及陳茂波等人卻不斷說土地及房屋供應不足,要加快發展新界東北,又違背當初收回私人土地發展的承諾,方便囤地的友好和地產商收割。近年更容讓內地發展商及洗黑錢的買家,以天價投地及認購私樓,把地價及樓價推高至完全脫離一般港人的購買力。」
第一個基本事實是,香港法例向來沒有禁止過「內地發展商及洗黑錢的買家,以天價投地及認購私樓」,因此,這並非梁振英「容許」的問題,除非他立法以後只准港商投地,至於內地買家,已經要交額外印花稅,如要完全禁止認購,只有從賣地時立下條款,否則除非政府賠錢給發展商吧。
第二個是很多人都會犯上的錯誤,但是專業人士犯此錯誤,卻是愚蠢。為甚麼香港有275萬個住宅單位,只有250萬名住戶,卻仍然有居住問題呢?當年曾蔭權政府便是這樣想,但我想不到林教授也會犯上這種低級錯誤。
原因很簡單,275萬個住宅單位當中,包括了300方呎的鞋盒公寓,失修的唐樓之類,超過一半需要「升呢」。
單單論到人均居住面積,十多年來,幾無寸進,從公屋到私樓,均需要更大的單位面積。再說,275萬個單位,以80年折舊至0計,每年也要3.4萬個,才可以維持現有的狀況不變。
第三個是土地開發的時間,需要5年至10年,才能變成房屋。從2002年至2012年的十年停擺,要到2017年至2022年,土地供應才能回復正常。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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