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6日

鋤大弟體現財技

【明報專訊】記得在10年前,我們一伙人,幾乎天天都在鋤大弟,有時甚至是兩枱、三枱,可知是如何的熱鬧,只是物移星轉,現在一班弟腳均已四散,很多人也均也發了大財,例如W君的香港信貸(1273),砵砵在嘉興的製衣廠也上市了,Stanley當了馬雲的投資拍拿,阿斌仔當年生意不景,轉戰內地飲食業,家陣他的小輝哥都打算上市,好像是找德銀,打算集十億八億咁多……

記得當年,因為鋤弟的人太多,也發明了不少財技。在場內四人打牌,兩人對賭是犯法的,即是不可以四個人打50元1隻,但其中兩人side bet 100元1隻,這會構成打牌時的不公平,所以必須禁止。但是,如果是在場外投注,弟例是允許的。

接腳如買殼 折讓收賭債

因此,如果你沒有參與賭局,你可以選擇:

(1)在某君的身上佔股,即是揸他幾多個%的股份;(2)除佔股外,也可以沽空他,同他對賭,例如說,如果他打50元一隻,你可沽空他50元,即是他實際上是打100元一隻;(3)你還可以付錢,去買option,例如說,付他5000元,輸了你不用負責,但贏了一人一半。

當然了,如果是接腳,即是有人早走,新人接手,就需要一個買殼賣殼的過程,這就牽涉到其中差價。如果你是手癢很想打,我把位子賣給你,我當然要收溢價,但是,如果是打者很想甩身,可能便要反向接腳者付出負溢價了。前幾天,有人叫我接腳,只打兩小時,我說,咁短癮,我要收50個籌碼,才會落場。買賣殼也會牽涉到殼內有沒有現金的問題,如果你贏緊兩萬元,公道上,買未離枱結帳,即是買殼者要付出壞帳風險,對方也有可能拖一兩日才付清賭債,所以要補回現金值,當然要有折讓,我會開價1.8萬元即收現金,等我收齊數後才收錢,則可100%支付……總之,賭錢的財技實在太多,不能盡錄。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27012&node=1466019250834&issue=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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