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話說有一個莊家,本來想在1月4日的開市日大炒一場,也已經約定了公關公司、多個幫莊,也通知了所有的經紀,打算當日一齊gap開踢高,升佢幾十個巴仙先至講,誰知因為文件搞不及,消息出不了,唯有急急call班手足,喝止了一切行動。但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這一次的失誤,居然逃掉了大跌700點的災運,總好過自己一邊狂炒,大市一邊狂跌,枉費了彈藥。有一位當紅的莊家,說過一句名言:「有時炒股票,只是炒一日的氣勢,當日已經可以決定生死。」最好的近期例子,就是隻立基工程(8369),當日它的急跌,成為了全港財經版的頭條,做足免費宣傳,然後在第二日,股市急速反彈幾百點,全港所有炒鬼只炒它一隻細價股,真的是行運行到腳趾尾。
綁架李波料為迫供
那天說到李波事件,我說有一點,很明顯的一點,為什麼沒有人看得出來?如果真的有如報道所言,李波是做了錯事,懲罰他的方法可以是打他一頓,劈他幾刀,甚至是槍殺他,為什麼要綁架他?要知道,要活生生綁架一個人,還要綁返內地,比殺了他更困難十倍,後遺症也更多。再說,綁了他回內地,縱是坐牢,也是不合法,不能公開的,為什麼要這麼麻煩,不在香港就地解決呢?這原因只有一個,就是要李波「坦白從寬」,要他錄口供,要他供出他所知道的內幕,又或者是,他所知道(和寫出)的內幕,究竟是何人提供的。否則,根本就沒有綁架的必要。這種「迫供式綁架」,就我所聽過的,有過不少個案,大部分都是困他幾個月,當他全部坦白了之後,便會放人,當然了,我不知道李波會不會是例外。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60106/columnist/en30_en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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