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我本來以為,只有住獨立屋,又或者是家有天台,或平台的業主,才會被控僭建,但自從我被控告分體式冷氣的外掛僭建之後,漸漸發現,原來很多住多層式住宅大廈的人,也有僭建,其中還不乏令人髮指的個案。
其中一個是某名老闆的秘書,住在西環的一幢新樓,居然拆掉了一道主力牆,我心想,我一定不會住在她的樓下。
奧運站複式 兩層變三層
不過,還有更驚人的一個個案,就是某名上市公司主席,住在奧運站某複式單位,因為那裏的樓底很高,居然把地板拆掉了,把兩層變成三層,平白多出了50%的實用面積,都算恐怖了。當然,我也不會住在他的樓上樓下的。
我本來以為,我已經算是一個「無法無天」的人,不過原來,很多表面上奉公守法的人,實際上比我更加無法無天得多。
說起僭建,有人對我說,有關梁振英家裏僭建的一間小房間的故事。他說,其實梁振英好無辜,因為那小房間的用途,其實是放置了大量毛主席的著作和紀念品,作為一名虔誠的「教」徒,因誠心而僭建,這怎也算是情有可原的。
不過,我見過最離譜的僭建,應該是我的一名內地朋友,在西部3000平方呎的獨立屋,多挖了兩層地牢,再向橫裏發展,竟變成了15,000平方呎,有暖水泳池,還有電梯,只售7000萬元。
這單刁的難做之處,在於這名朋友花了很多錢去裝修,認為很有品味,因此買家應付溢價。但我們去過的人則認為,他的大陸農民前妻的品味,和其階級相稱,因此這房子的裝修應是折讓,而非溢價。其中一名朋友說得坦白:「我仲要花錢拆過晒啲裝修,4000萬還差不多!」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60322/columnist/en30_en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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