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為一個創作人,會對大家說,創作必須站在巨人的肩膊之上,很多好的創作,都涉及前人的成果。金庸的《倚天屠龍記》,張翠山、殷素素和金毛獅王謝遜在海上的一幕,靈感來自Jack London的《The Sea Wolf》,《連城訣》中,丁典和凌慕華在監獄前種花的那一幕,幾乎是完全抄襲大仲馬的《黑色的鬱金香》,但是,這是藝術創作所免不了的參考。
其實,作為電影人,參考其他電影的橋段,也是難免,王晶專門抄粵語長片的橋段,馬榮成寫作漫畫時,也參考大量日本漫畫的構圖,很多時簡直是如出一轍,那天我重看徐克和泰迪羅賓的《我愛夜來香》,咦,這豈不是和《Casablanca》的翻版,連鏡頭擺位也完全一樣?
《老夫子》對朋弟的抄襲的第一個問題,並不在於老夫子,而是在於大番薯。因為老夫子的造型可能是巧合,但如果連大番薯的造型也是一樣,那就不可能是巧合,只會是抄襲了。
《老夫子》的第二個問題,是在於大家的表達方式,都是comic strip。如果我拍一部電影,是抄襲了老夫子的造型,由於這是跨媒體的創作,我的電影故事內容,和老夫子並不相同,那麼,這也只是局部上的參考。又或者說,我寫的是graphic novel,也即是連環圖,其中的一個角色造型,和老夫子、大番薯完全一樣,但這是卻是連續的漫畫創作,這在某程度上,也是參考。然而,如果兩者都是comic strip,那就是完全撞晒,沒有否認的地方。
《老夫子》的第三個問題,是作者的公開否認。老實說,在幾十年前的那個年代,知識產權並不普及,抄襲咪抄襲囉,大家都是這樣做的,又有甚麼問題呢?然而,在被拆破了之後,作者公開否認,這就牽涉到誠信的問題了。倒不如大大方方的,承認了當年是「參考」了對方的造型,現在把部份收益,拿出來做善事,那或者是建造一個朋弟和老夫子的記念館,便可以把形象刷清了。
簡單點說,正是因為《老夫子》是完全抄襲+事後抵賴,我只有得出結論,說這是罪無可恕的,如果只幹一樣,有鑑於其歷史背景,卻是情有可原的。
本文章由作者為橙新聞獨家供稿
作者簡介:
周顯,著名的炒股理論家,吃喝玩樂家,不著名的歴史學家、政治學家,過去還曾經當過社論主筆和武俠小說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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