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6日

樓價升跌並不影響居住環境

前天談到了房屋政策和地產霸權,現時正好也是行政長官選舉期間,幾位參選人當中,論到今日土地問題之嚴重、地產霸權之猖獗,其中的曾俊華從2001年即任規劃地政局長,2003年至2007上半年不在其位,2007下半年後又任財政司長,一直至日前辭職為止,房屋政策的崩壞,他責無旁貸。

林鄭月娥在2007年至2012年任發展局長,責任次之,葉劉淑儀本來責任不大,但是身為議員多年,討論有關房屋政策時,言不及義,其無知和笨蛋,盡露無遺,research不足,顯然也算是嚴重失責。

至於胡國興,則可撇清,與今日的房屋問題全無關係,然而,他也應與以上眾人一樣,在選舉之時,也應接受周顯大師的lecture,惡補一下房屋政策的基本知識,以治其笨。

房屋政策的第一原理,就是居住問題和樓價問題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但是幾乎所有的人都把這兩點混淆了。正是因為這混淆,才會出現了今日房屋之亂局。

居住問題的決定因素,是樓宇質素、例如平均樓齡,基建配套,例如附近的綠化和文娛設施,以及居住面積。政府的責任,就是盡量去提高這些居住要素,這是提升市民住屋質素的硬指標。

至於樓價,則是市場問題,記著一點,不管樓價升至多高,或跌至多殘,都不能夠影響到市民的居住質素。樓價下跌,可能可以令到你、我、或他上到樓,但卻不能令到總樓面呎數增加,也不能提高人均居住面積,換言之,當你、我、或他改善了居住環境的同時,肯定也有人惡化了居住環境。

很多城市都曾經有過樓價泡沫,紐約有、悉尼有、台北有,但它們的人均居住面積比香港高得多,因此,其市民只有樓價問題,沒有居住問題,他們買不起樓,意思是買不起一千方呎的樓,因為他們的平均房屋面積是一千方呎以上,但是要買幾百方呎的樓,其人民收入卻是綽綽有餘的。

以2003年為例子,當時比1997年的樓價下跌了七成,但如果論到居住環境、人均居住面積等客觀指標,香港人仍然是低於國際的平均數字。不過,當時的香港政府卻因為挽救樓價,因而減少起樓,不惜犧牲了居住環境,換言之,香港市民的居住環境就此陪葬了。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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