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

我的「姨丈、舅父和朋友們」

1.

我雖然有著不穿內褲的習慣,但也有好幾條boxer shorts,這是外出買褲子時,暫時穿著的。不過,我有一條Vilebrequin的泳褲,是幾年前買的,倒真的是完全沒有穿過,因為,在買了這條泳褲之後,我還沒有游過泳。
上一次的游泳,那是在菲律賓的宿霧,一大伙老闆們齊齊去渡假,在船上,我為了表演高超的泳技,一跳便跳了下水,誰知水上波濤汹湧,打得我幾乎沒頂,我猛然省起,原來上一次的游泳,已是超過二十年前的老故事了。

2.

小時候,我體弱多病,還兼有哮喘。據說,游泳有助於心肺呼吸,對哮喘病大有幫助,於是,我在幾歲時,便學游泳了
我是在大海的中心學的游泳。那時,我的姨丈、舅父和朋友們,夾份買下了一條船,每個周日均會出海,我和哥哥姐姐們,均跟著長輩們,每周風雨「必」改地,登上這一艘名為「友誼號」的船。
那時候的流程通常是,在先前的一晚,姨父會來電叮囑,明晚會晨早出海,我們務必要早點到達集合點,否則晚了啟航,玩的時間便少了。所以,我和兄姐多半會在早上九點正,便到了灣仔杜老誌道的五月花酒家。那時我當然不知道「五月花」這名字來自一條船,這條船在四百年前,把102名英國清教徒帶往了美洲,是英國人殖民美洲的開端。我相信「姨丈、舅父和朋友們」把集合地點設在這裏,不過是巧合,只是為了就近其居住地點而已,並不會有甚麼象徵意義。
一般來說,我和兄姐到達五月花酒家時,「姨丈、舅父和朋友們」一個也不在。我們坐在那裏喝茶、吃點心,大約在十一時許,這伙大人們才睡眼惺忪地,一個又一個的露面了。
這時的節奏從極慢變成了極快,大家風捲殘雲地吃東西,像餓鬼投胎一般地,匆匆吃完,在一時左右,便在銅鑼灣避風塘,乘小艇登船了。那時的銅鑼灣避風塘還一個風花雪月的高級消費勝地,但當時的我當也未曾聽過它的「威名」。
船上有一張麻雀桌子,「姨丈、舅父和朋友們」負責開船,阿姨和一干女流之輩,就擔起了打麻雀這副「重擔」,我們一伙小輩,則只有羡慕得流口水的分兒。那時的我已經懂得打麻雀了,這是我最愛的娛樂,如果有麻雀可打,則連出海游泳也可以放棄了。但以我當時的技術,當然是逢打必輸。
船到了海中心,通常會停航半小時。因為那些有船長牌和大偈牌的專業人士,往往聽出了馬達運行的聲音有點兒不對,便要進機艙去,修理十來分鐘,弄得滿意了,船才繼續航行
到了目的地時,大約是三時左右。船停在海上,大伙兒游到無人的沙灘去,享受藍天白雲,享受日光浴,欣賞天空與綠水混成一體。水性比較高明的,則滑水、潛水、打魚,用不著到沙灘去了。
我就是在這個環境之下,學會游泳的。其實沒有人教,不用學而自懂,原來小孩子放在水中,自己自然懂得游泳,這句老話是沒錯的。在大海之中學會的泳技,和在游泳池中學習,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大海之中,波濤汹湧,渾不比泳池的平和,在那裏所能學會的泳術,根柢也紥實得多。在泳池學會的泳技,在大海中往往不管用,但是在大海游過泳的人,到哪裏都能游。
最記得的一次是踩中了海膽,腳底滿插了刺,得用指甲鉗一根刺一根刺的拔出來,疼得我呲牙裂嘴。這是我的人生第一次聽到「海膽」這個名字,也是第一次裁在它的刺裏,不想以後大吃特吃,算是對它們的大報復了
男人們打了大大小小的魚蝦蟹,在泥洞中,扯著龍蝦的鉗子,和它鬥力,把它硬拔出來。
回程時,女人們負責烹調,廚房功夫由她們來幹,回到避風塘時,便可以吃海鮮大餐了。富人們在避風塘吃海鮮,我們吃的海鮮,可比他們吃的更滋味呢!不過,我們可沒有興記的燒鴨河,不過那時的我當然也不知世上竟有此美味。
大家看到這裏,可能會以為我的「姨丈、舅父和朋友們」都是富豪之流,但卻不。他們只是一班職業司機,有開的士,有開保母車,有為富人當司機,沒一個是有錢的。他們只是買了一條二手破船,窮風流而已,然而窮風流雖仍是「窮」,畢竟也是享盡了「風流」之樂,世上又有幾人,有資格當個風流人物?
有錢人要風流容易,窮人要想風流,必須很有本事才成。,富豪們養一條船,得養上船夫和大偈,一大幫人在船上,不算油錢,單單人工成本,已經是一筆龐大的數字。可是,「姨丈、舅父和朋友們」均是周身刀之輩,人人均有船主牌和大偈牌,自己開船,自己修理,而一條小船,也用不了多少油錢。這樣子的養一條船,可花不了甚麼錢,縱是一群職業司機,也可以輕鬆負擔。
後來刮了一次十號風球,友誼號給打沉了,他們另外買了一條船,叫「嘉美號」,船雖小,卻較新。但這條新船玩了不久,姨丈和阿姨的家庭添了小成員,先是生了一個女娃,後來又添了一個男丁。大家知道,養兒育女是多大的責任和多花錢的一回事。他倆再也沒有玩船了。我的再上船,已經是成人之後,上的是老闆的七十呎長豪華遊艇了。
我永遠記得,在友誼號上的快樂日子。

3.

小小的我有一件小小的潛水衣,穿在身上,潛在水裏,是多麼的神氣!那是由長輩有一件丟棄了的,改裁而成,改得又貼身,又舒服。
我唸四年級時,在一個13度的冬天,「姨丈、舅父和朋友們」不知發了甚麼神經,要出海去,我也不知發了甚麼神經,也許是年少無知吧,又或許是小時候的娛樂不多,就只有這一項,在家裏悶得發獃,居然興興頭頭的跟了出海。
到了海中心,海風凜冽地吹,冷得令人發抖,我害怕地問﹕「這麼冷,怎下水?」
寬舅父回答說﹕「下水之後,撒一泡尿,尿給潛水衣包著,走不了,便會暖著你的皮膚。」
我聽了他的囑咐,果然是一下水,便撒一泡尿。大家一定很有興趣,想問這一泡尿究竟有沒有作用呢?
答案是沒用的。因為尿不多,只能覆蓋小部份,況且海水太冷,不一會尿也冷了。不過,只要游上幾分鐘,身體發熱,也不怎覺得冷了。這是一次很特別的經歷,但我也沒再游過冬泳了,不是因為害怕下水,而是因為害怕泳罷上水,冷風吹著濕淋淋的身體,真的受不了。
由於這件潛水衣太合身了,穿不了幾個月,便不合身了。從此我也再沒有潛過水了。
宿霧的那一次證明了,以我現時的泳技,連普通的海泳也有問題,自然更不可能玩潛泳呢!想當年,我徒手從海底摸一塊石頭上來,是易如反掌的事,但到了二十多歲,潛得稍深一點,耳膜疼痛欲穿,回到水面後,良久方止。
後來看耳鼻喉專科馮啟賓,他曾經是這個專科的主席,言行舉止是個紳士,醫術頂呱呱,我問他﹕「為何小時候耳膜沒問題,長大了後卻變薄了?」
他說﹕「身體狀況是會隨著年月改變的。」
我嘆氣,無奈地接受了這個現實。

4.

我的外婆生了三個女兒,三個兒子,我媽排名第二,寬舅父排第五。
他個子小,和我差不多,讀書不多,少年便輟學了,估計小學是畢業了,中學最多唸了一年兩年,每天看的是《明報》,為的是追看金庸小說。
外婆要上班,姨媽早嫁了,媽媽和阿姨也要上班,老四明舅父是個「小暴君」,脾氣很壞,學裁縫不成,每天賦閒在家,沒事做,便毒打兩個弟弟。
寬舅父為著避開哥哥的毒打,每天清早外婆前腳出門,他後腳便跟著離開了。外婆回家之時,他才會跟著回家。到哪裏去呢?他的足跡走遍了整個九龍半島,從龍蝦灣到咖啡灣,以至於調景嶺、青山公路,統統有著他的足印,因為太近的地方,走不了這麼久,所以他的漫步,是千里之行,無遠弗屆的。
根據我家族的口述歷史專家,也即是我的姐姐的說法﹕「如果他的身上有一毫子,也會用來買魚蛋,不會用來坐車。」
也許是受了他的姐姐,也即是我的阿姨的影響,舅父的職業也是司機。他很努力工作,除了當私人司機之外,還兼職當的士司機。由於他在小時候,已經多次走遍了整個九龍,這對他的司機專業有幫助,真的是無心插柳了。
那時的士司機的收入比現在高得多,可能是學車的成本高,有車牌的人不多的緣故吧。
那時我聽說過舅父颷車的故事,很多年之後,我在加拿大坐過他開的車,又快又穩,真的是名不虛傳。前面說過,他懂得潛水、打魚、開船,除此之外,他在小時候養成的走路嗜好,年紀越長,反而越嗜,一雙腳走遍了香港,八仙嶺、大潭篤、九嶺涌,不知走過了幾十次,根據他的說法,鞋是「越重越好」,因為這才可走更多的路。
寬舅父還是騎馬高手,我的阿姨有一女一子,均是由他教曉騎馬的。這表妹空閒時當過女星的騎馬替身,表弟更厲害了,曾經代表香港,參加過奧運會的馬術比賽。只可惜他鍛羽而回,否則表弟是「李麗珊」,寬舅父便是黎根了。
寬舅父事母至孝,一直和婆婆相依為命,兩人同住,但照我的觀察,婆婆該是比較疼愛一大一小的另外兩名兒子,反而對這位夾在中間的兒子並不怎樣。
十多年前,舅父娶了老婆,婦唱夫隨,去了温哥華居住,那時我也在温哥華,「天上雷公,地下舅公」,和他也偶有往來。有一次,哥哥也來温哥華,我們三人還往阿伯達省旅遊了一趟,Lake Louis是我平生見過最美的湖。
舅母是個大家閨秀,家裏十分富有。我不知富有到甚麼地步,甚至不知她的娘家姓氏,只知道,她叫李國寶「表哥」。不是普通的遠房表哥,而是舅母的姐姐常常到李家暫住,陪伴李國寶的媽媽,是熟悉到這種地步的近親。
李國寶的父親是李福樹,至於其母親,我想應該是基督教女青年會的前主席李胡紫霞吧。我問過長輩,我應該稱呼李國寶為「姻表伯」,至於他的兩位公子,大子「A仔」和我met several times before,次子「B仔」則和我是acquintance,根據那位熟悉中國的宗法制度的長輩的意見,A仔和B仔應該是我的「姻表弟」。
根據那位口述歷史專家的說法﹕舅母是主動追求寬舅父的,因為他言談風趣,笑口常開,而且脾氣又好,人品亦佳,否則,以舅父一介窮小子,其貌又不怎樣,而且既瘦且不高,又怎敢去追求這一位富家小姐呢?

更出奇的是,我雖不知舅母的學歷,但是肯定比寬舅父唸過更多的書,不過,我和舅母在温哥華吃過幾次飯,她總是用佩服的眼神看著寬舅父,認為丈夫的常識豐富,比她博學得多了。她遇上不懂的事情,都是詢問寬舅父。
後來的故事,就不是靠著口述歷史專家的記述,而是我們整個家族無人不知的故事了﹕舅父和舅母展開了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長跑。舅母的家族反對她嫁給一個窮小子,她拗不過家裏,無法嫁給所愛的人,但卻可以選擇不嫁,拖拖拉拉,一直拖到四十歲,到了這個地步,家裏要想繼續反對下去,也反對不了,終不成讓女兒從此終生不嫁。
舅父和舅母就是這樣結了婚,移民温哥華。
舅父在温哥華沒有正職,只有一份兼職,閒來沒事幹,便去打高爾夫球。我不知他的球技如何,只知他曾經打過一桿入洞,想來技術應該是不錯吧。
他每一兩年,回香港一次,我和他吃過好幾次飯。他並不挑嘴,但總能夠辨別出食物的好壞。我的哥哥是個茶道家,常常買最好的茶葉,用最好的茶具和温度,去泡出最香的茶。舅父也總能夠道出每一種茶的精髓之處。這證明了,他的舌頭是很靈敏的。
我記得,有一次,哥哥泡了一壺天梨的春茶,舅父喝得滿意,說是齒頰留香。後來再見到他,他說回家之後,也捨不得擦牙,可知他對美味的執著與痴迷。

5.

我的「姨丈、舅父和朋友們」的故事,說明了一個人只要肯努力,縱是沒錢,也能夠活得很有品味。我喜歡的一首法文歌的歌詞﹕「Nous on fait l'amour, on vit la vie, jours apres jour nuit apres nuit……」(我們做愛,我們享受人生,一日又一日一夜又一夜……)這首歌叫作《世界上的國王》(Le Roi du Monde),說的是平民也大可蔑視國王,因為他們過得比國王更快活。
生物在惡劣的環境之下,努力生存,駱駝活於沙漠,植物鑽出泥土,爆破石板道路,人民活在陋室,不忘放一點小盆裁、小擺設,稍稍美化不堪的家居環境。品味不單是消費,也是人類的尊嚴,是代表了你的人格,是你對生命的熱愛和尊重,把衣服洗得乾淨,熨得畢直,才上街去,是一種品味,用有限的金錢和材料,盡量去烹調出最好吃的食物,是一種品味,把家裏收拾洗刷得乾乾淨淨,也是一種品味。說穿了,品味就是在有限的資源下,令自己生活得更好,更有尊嚴,就像我的寬舅父,這一生總算是活過了。
除了人類之外,沒有一種其他生物是懂得品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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