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我不懂得畫則,不過覺得近年流行的奇則,是很奇怪的現象。
有人認為,太多納米樓的出現才會有奇則。我承認,在以前,的確沒有百多呎的納米樓,可是,200多方呎的小單位,在1970年代也多的是。例如說,灣仔軒尼軒道的英利大廈,又或者是西灣河的太安樓,一個單位只有200多方呎,但照樣是四四正正,沒有黑廁。
這更加不用說,以前的徙置區和廉租屋,百幾二百幾呎的單位,也是標準面積,一樣不用劃成奇則呀!
以前200多呎單位仍四正
自從1980年代起,基本單位就最少有300多呎了,按這趨勢看,到了今日,最小型的單位最少也要有四五百呎吧?想不到在近十年,樓宇的最低面積居然掉頭走,變了100多呎,這當然是因為整個社會的反智所致:幾年前,還有不少人要求政府拍賣地皮時指定是限呎樓呢!
當然,以前的大廈,都是四四方方,現在的則凹凹凸凸,後者有一個優點,就是比較多窗子,採光較好,可是,面積也沒有那麼實用。我不知道,如果兩害取其輕,究竟是哪一種比較壞。
我以外行人的估計是,發展商在起樓時,本來並不打算建造納米樓,一旦改畫了較小的則,便變成了奇則了。所以大家可以看到,酒店的則通常比較四正,皆因它在規劃時已決定了是酒店,房間大小劃一了就比較易畫則。我不知自己的猜想對不對。
[周顯 投資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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