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浩買《壹週刊》成功與否,直至今天,還是未知之數。
一來,他只付出了一千萬元訂金,能否在9月完成交易,還是未敢肯定。事關他收購《壹週刊》的5億元資金,其中有4億元是來自出售《都市日報》,但至今為止,《都市日報》的交易尚未完成,這也即是說,黃浩購買《壹週刊》的資金還未到位,這自然是一大變數。
二來,收購黎智英的傳媒,功敗垂成,也不是第一次。在2012年,旺旺的蔡衍明家族為首的財團曾經提出過,以175億元新台幣,收購台灣的《蘋果日報》和《壹週刊》,結果還是告吹了。當時我的評論是:如果要傷害黎智英,與其花錢收購他,倒不如扮收購老點他,會是更有效的方法。但我當然不知道這一次是否再用這一招。
三來,台灣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規定:「投資人投資項目若涉及政治、社會、文化等具敏感性者,主管機關得限制投資。」黃浩收購香港《壹週刊》沒問題,但收購台灣《壹週刊》則有可能過不了關。如果因此而失敗了,黃浩甚至可以取回1千萬元訂金。
至於黃浩的這次收購,究竟是自己資金,還是像不少人的大膽忖測,是另有金主,且不去討論。有人認為,出售《壹週刊》是商業行為,不過,如果純粹在商言商,「壹傳媒」(282)的最佳做法,是玩供供合合,當正自己是老千股,一邊把家當賣掉,一邊向下炒,非但不用蝕本,每年賺三兩億元,也不成問題。退一步,把資產賣光,再賣殼,也可以得回十零億元……
所以我認為,黎智英並沒有完全把「壹傳媒」當作是一盤生意,賣掉《壹週刊》,錢回流去《蘋果日報》,只能算是以戰養戰。反而,如果不這樣做,可能要發新股集資,才能解決問題了。
最後一個問題是:今天的中央政府,究竟怎看「壹傳媒」的存在?
客觀情況是:美國cut budget,傘後港獨民主勢力已被打散得七零八落,「壹傳媒」被封殺廣告,陷入財困,已沒有能力對中港政府作出太大的傷害,因此,不排除中央為了粉飾太平,反而要保留《蘋果日報》和《壹週刊》的存在,因為,連這兩塊招牌也喪失了,可未免太過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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