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1998年第一次去杭州,住的是香格里拉酒店。其實,我的目的地是寧波,杭州只是路過而已,皆因有一個搞corporate finance的朋友到寧波傾「刁」,他說不如在寧波一聚,順便逛逛,我便一支公興興頭頭的出發了。
那時,我的正職是《新報》的主筆,每天的工作便是寫一篇社論,除此之外,便沒有任何工作了。不消說的,當時我還未開始炒股票。
1998年時,雖然沒有互聯網,但是科技也已十分先進,總編輯每天來電話,同我討論當天的新聞,決定題目,由於有手提電話的漫遊服務,所以我無論身在何方,均可以接聽電話,決定了題材後,只要有一管筆、一疊白紙,便可以照常寫稿。
寫完了稿,可以經由圖文傳真發出。無論在地球的任何地方,只要有高級酒店,也只要肯付錢,便可以使用其圖文傳真設備,把稿件傳回香港。有好幾次,我坐飛機到歐洲、加拿大,身在萬呎半空之中,也可以用10美元1分鐘的代價,使用衛星電話和圖文傳真,把當天的社論發回香港。因此,我前後寫了5年的社論,除了初一初二不出報之外,363天從來沒有斷過稿,這應該算是香港的一項記錄了。
閒話說完,那次在杭州住了一個晚上,明早便趕到寧波去,同最佳損友們會面。在寧波,我們住的好像是Radisson酒店。大家知道,以前的香港人到內地去,是遇敵殺敵,無往不利的。我們因而和酒店前台的女職員們打得火熱,下午一起逛街,晚上一起晚膳,飯後一起唱K。
記得那次去寧波,朋友是去談一間國企的上市,我們到了一個考古地盤,人們正在發掘古董。那位領導隨手拿起一個壺子,豪氣地說﹕「送給你們!」
要知道,偷運文物出境,最高的刑罰是死刑。但那時我膽大包天,還是在某一個星期日,繞路深圳,乘著人最多的時間,把這壺子帶回香港去。不過,那個壺子越看越假,心想,這位領導不會笨得把一級文物送給我,也不可能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後來搬了幾次家,這件「傳家之寶」也丟失了。
後來不久後又有一次,我也是到了杭州,跟著也是到了寧波作半日遊,那位前台的女職員作嚮導,帶了我去梁山伯祝英台公園,至此我才知悉這對千古絕唱的情侶是寧波人。
來也匆匆,去也匆匆,我中午去到,七時左右便乘坐大巴離開寧波了。和她告別時,她送了一個竹籃子給我,作為臨別的禮物,打開一看,卻是楊梅。
我心想:「他媽的,大陸妹就是大陸妹,送這麼土的禮物,老子還從未見過!」
我旅行時,向來瀟灑,只帶一件手提行李,甚麼也不帶,怎會把這藍子楊梅放在眼裏?當然更加是想也沒想過帶回香港去。但是,那個該死的晚上,我獨個兒在杭州的香格里拉酒店睡,可悶得蛋也要孵出來了,說不得,只有把楊梅拿出來,把幾枚略洗一洗,吃了。
一吃之下,乖乖不得了,又甜又酸,端的是生津解渴,好吃到不得了。我二話不說,馬上決定,把這藍子楊梅全數帶回香港去,慢慢享用。
這一藍子的楊梅,當然是人人讚賞,但是後來,我滿懷希望地,在深圳買過好幾次楊梅,根本是完全兩碼子事。我想,這應該是時令果品,必須就在當地去吃,才對味道。我失望極了,很多次想乘著楊梅時節,再回去寧波,再去買一大藍子楊梅,再去嘗那美味,但一直沒空。
幸好近年認識了朋友沈大,他在內地極有辦法,每年均買一藍子楊梅,空運到港,今我再次嘗到了美味,再另加一罐子真正龍井茶。要知道,在龍井山的龍井樹,只有三千棵,也只有這三千棵老樹出產的茶葉,才是正宗龍井茶。今日龍井山所售賣的龍井茶葉,其實是安徽省生產的。真正的龍井茶,並非有錢便能夠買到,還要有面子,方能得到配給。有朋友真好,有面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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