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議員被陸續DQ之後,反對派為了維繫力量,「一地兩檢」勢必成為鬥爭陣地,由於最富有創作力的黃毓民再當不了議員,因此,估計反對派所採用的方式,必然也只有老調重彈,即是大玩拉布,以及盡量利用手上的傳媒工具,大打輿論戰。
從法律的觀點去看,照我的粗淺見解,「一地兩檢」如果用《基本法》去作解釋,肯定是僭建。然而,今日香港的區域,是由《國務院221號令》所決定,相比英治時期,減少了后海灣和大鵬灣的北部(給了深圳),卻多出了落馬洲的河套區,換言之,再要增減,又有何難?
所以,如果立法會不通過特區政府提出的「一地兩檢」方案,假設中央政府要霸王硬上弓,乾脆發一條新的國務院令,把高鐵站的有關部分,從香港特別行政區裏劃走,就可以了。湯家驊和袁國強所言,指的就是這一點。說白了,就是:香港人可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
我認為,今日反對派的拉布,只是做做樣子,因為不做場好戲給選民看,下屆便可能選不到了。但是,由於激進反對派已全被DQ,剩下來的已嚇破了膽子,估計拉布後還是會順利通過。
就是通過不了,相信中央政府也不會在乎,沒有「一地兩檢」也不是天塌了下來,估計用國務院令把高鐵站劃走這條殺著還是不會用的,湯家驊只是恫嚇罷了。不過,就是強行把高鐵站劃走,相信香港人的反對聲音,不會大過「03七一」以及雨傘運動,中央也決不會怕。
至於我本人的立場……假設有一天,香港和日本,或美國,建一條長途高鐵,也要搞「一地兩檢」,把香港站的土地劃給日本或美國,我也絕對贊成,因為真的是方便好多。喂,我係小市民嚟咋,國家主權,關我Q事咩,劉曉波都話過,租界是好事啦。
說穿了,乜大家還認為,「一國兩制」仍然存在嗎?反正已名存實亡,我寧願拿回一點方便,雖然我都好少搭高鐵。
最後講一個故事,德國有一個地方,叫「布辛根」(Büsingen am Hochrhein),全區位於瑞士境內,去旅行的話,得經過德國和瑞士的雙重海關,兩國也都認為,這種做法並不傷害到互相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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