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甚麼是正確、甚麼是錯誤,如果沒有嚴格的定義,根本不可能有正確的答案。
對中共在六四事件的做法,抱有同情態度的,多半是看在六四之後的28年,中國在社會穩定和在經濟發展上,得到輝煌的成就,遂從結果推算出前因的正確性。
舉另一個歷史例子,類比此事,就是在1937年的南京大屠殺是二戰史上最殘酷的大規模虐殺之一,西方史家認為死亡人數約8萬至10萬人之間,中國官方數字則是30萬人以上。
大部分史書沒說的是,漢奸汪精衛在南京成立了偽國民政府之後,南京居然成為了當時亞洲最為繁榮的城市,比日本還要富裕。1945年的人口,比在1937年還要多出10萬人……當重慶政府還都南京,在重慶抗戰捱苦的人,看到在南京的漢奸和人民的生活居然過得這麼好,忍不住進行大規模的清算。
以上的歷史說明了,以屠殺為始,以繁榮為終,也並不證明當初的屠殺是正義的。
大約在兩年前,練乙錚博士寫了一篇文章,列舉了中國史上的三次學生運動,第一次是西漢時期,王咸領導太學生營救司隸校尉鮑宣。第二次是宋朝時陳東聲討奸臣童貫等「六賊」,以上兩次成功扳倒了奸臣。第三次則是清朝順治年間的「哭廟案」,清廷卻斬殺了18名參與的生員。
不過,練博士在文中沒說清楚的,是以上三次學生運動的結果。前兩次學生勝利了,10年後,西漢滅亡,1年後,北宋滅亡。但在後一次的暴力鎮壓,清朝卻延續了250年。
六四事件不用說了,1919年,發生了「五四運動」,以北洋政府的「跪低」告終,9年後,北伐成功,北洋政府完蛋。
簡單點說,如果從人類正義的角度,暴力鎮壓學生是不義的,但從歷史往績去看,對學生軟弱的政權,很容易便會滅亡,但武力對學生,政權得以繼續維持下去的機會率卻大得多。生存與滅亡,與正義無關,反而,往往是更為卑鄙的才有生存下去的本事。
六四究竟是正確,還是錯誤呢?就要看你從哪一角度去看了。不過,如果按照以上歷史事件的客觀規律,港府的強硬對待雨傘運動,在往後的日子,經濟前景還是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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