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主席唐家成在接受訪問時,把老千股、殼股、創業板「圍飛」3個現象一起說,但事實上,這是截然不同的3個概念。昨天說了老千股,今天再說創業板圍飛。
日前我在本欄寫了一篇文章,名為「啤殼上市的流程」,在股壇廣為傳閱,差不多每個有頭有臉的人物都看過了。如果唐家成還沒看,快看。
簡單點說,上市牽涉到很多重工序,每重工序有專業人士去負責,好比出版報紙,從報社到紙廠、印刷商、發行商等等,每重工序各有專門人才和專門公司負責,並不可能由一個人、或一間公司、一個集團獨攬。
上市通過之後,公司需要發行新股,一來集資,二來要符合上市流通量的法例要求。換言之,這是出售股票,故除了保薦人統籌整個IPO程序,還需要包銷商,去包銷發售的新股。
請記著,理論上,上市公司只管把新股交到包銷商或承配人的身上,收錢之後,他便可諸事不管了。
例如說,「翠如BB股」、「聯旺集團」(8217)行政總裁黃永華已經集了資、收了錢,可管不著其股票以後的發展。
包銷商的第一個職責是要找到足夠的資金,例如說,集資額是1億元,他便要保證總承配人認購額不少於1億元,第二個職責是找到足夠的承配人,例如說,創業板的基本要求是100名承配人,他必須找到不少於100名買家,去申請股票。
在很久很久以前,IPO全部公開發售,那反而簡單,但現在,大部分或全部都是配售,於是,在配售的過程,必須找到足夠的資金和承配人……如果超額完成,僧多粥少,便有分配的必要。
整個分配的程序,是由book runner去決定,分配理論上,當然有一個對外的客觀標準,但其實,配售的基本條件,就是盡量把股票配到長線投資者,也即是說,在上市後不會沽出股票的人,否則,個個承配者都在上市第一天便沽出,股價即時崩潰。
以上就是「圍飛」,也即是制定配售名單,就是幾千億元市值的大型股,都是一樣的圍法。可以說,沒有圍飛,根本不可能IPO,所以,問題不是圍飛,而是創業板新股全配售的圍飛方法,令到股價炒高幾十倍,再引人落疊。這是很不公平的做法,當然需要證監會去有效堵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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