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

上巿監管忌黑箱操作

【明報專訊】報道說,香港交易所(0388)將於下月就創業板改革諮詢市場,消息人士說,將建議禁止創業板新股全配售上市,規定必須設公開發售,上市門檻由原來只需兩年現金流200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以及轉主板增設最短時間規定。

就創業板必須公開發售,我向來都是贊成的,不過我曾經問過一個問題﹕當年創業板成立,是因為不想散戶參與太過高危的創業板投資,因此必須簽署一份風險披露聲明書,此外全配售也可以減少散戶投資風險高的創業板。

後來券商索性把風險披露說明書印在開戶書,變成了名存實亡,如今就連全配售也取消了,公開發售反而變成了必須……我不是說這改革有錯,不過,這就是說,當初的設計是錯了。

規則清楚 條例收緊亦沒問題

至於上市的最低資格,其實,有邊家公司是根據最低資格就可以上市的?人家問我點解,我打個比喻說﹕「咁咪好似大學咁,你考齊幾科及格,是最低資格,但是揸晒幾條E,又入唔入到大學呢?」

所以,我常常說,制度要搞披露為本,即是只要夠資格,便可以上市,不要搞一些潛規則……我不是說貪腐的那種,而是說,有大量法例沒有寫明的問題,如果不通過,便不能過關,例如說,問你行業前景,唔通交易所做問問題嗰個,係《飛黃騰達》嘅特朗普咩!一個打成世工的中級職員,問創業家他專門的行業前景,答得對方滿意,才可以上市,咁又公唔公平呢?

其實,創業板門檻幾高都無問題,不過講明囉,不要黑箱作業,不構成不公平就得嘞!我們反對改革,其實就是反對這一點,條例收緊,無所謂,但是偏偏人們把兩者混淆來講,這當然是指鹿為馬,張冠李戴了。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27012&node=1497466892144&issue=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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