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

沽空有理平倉有罪

外國的沽空機構如渾水一邊沽空某些港股,一邊出報告唱淡,這種涉嫌利益衝突的做法,令到中港兩地的證券業人士極為憤怒,口誅筆伐,也受到政治壓力。反而外國人則多半支持沽空機構,如David Webb,認為可令到市場更加健康。
平心而論,沽空機構的沽空對象很多都真的存在賬目問題,有人計算過,其沽空成功率足有75%,但也有失手大敗的時候,例如去年12月Anonymous Analytics狙擊「中國信貸」(8207),後者在復牌後大升40%,挾爆了對方。
至於我,作為一位股評人,至少在局部上支持沽空機構的做法。

我看好一隻股票,自己買了,然後唱好,又或者是機構投資者買後唱好,這好比騎師投注在自己策騎的馬匹,是理所當然的事。然而,騎師投注在別人策騎的馬匹,卻會牽涉到造假馬的可能性,卻並不容許。
然而,我買了某股票,在某傳媒唱好,乘着讀者買入時,乘機出貨,道德上卻並不允許,如果是持牌人士,更加是罪行一條。換言之,你不能相反操作,唱好時乘機沽貨,唱淡時乘機買入/平倉。
照我的看法,沽空後唱淡,無可厚非。監管的重心,反而應該是在第一,它有沒有發放假消息?第二,它有沒有在發表報告的短時間之內,乘着大量散戶入市而平倉?

周顯
投資者、八卦公、知識分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70621/2006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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