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有一宗新聞,引起了我的注意,剪貼了下來,但由於題目太多,寫不勝寫,今天才有空,才把它記下來。
話說運輸署在農曆新年時,舉行車牌拍賣會,推出45個特別車牌,售出了40個,其中首個公開拍賣的單英文字母車牌「V」,由一名女子以1300萬港元投得,其次是無字頭車牌「81」,以560萬港元成交。
值得注意的是,車牌V是可以轉讓的,所以車牌中心負責人徐永耀也有份競投,只是出到了1,200萬元,也投不到。所以,這價格其實也不算貴。然而,車牌81是不可以轉讓的,沒那麼值錢,也是理所當然。
然而,在去年農曆新年的拍賣,無字頭車牌「28」,以1,810萬港元成交,也是不可轉讓,這是史上最貴的車牌,其次是車牌「18」,成交價為1650萬元,第3位是「9」,成交價為1,300萬港元,與今次的車牌「V」相同,不過,這是很多年很多年以前的事,由英皇集團老闆楊先生所投得,扣除通貨膨脹因素,最貴的車牌應該是它。
雖說是不可轉讓,但也並非沒有法子,用公司名字來持有,就可以轉讓了,否則那位車牌中心負責人徐永耀亦不會去投。也是由於這原因,可轉讓的和不可轉讓的車牌,價格相差亦不太大,然而,畢竟還有很多車牌,是私人持有,不能轉讓的,尤其是在先前拍賣的,人們還未發現由公司持有車牌的奧妙之處,更加主要是由私人持有。
記得在很久以前,要得到特別車牌,只有識得人,或者是肯付錢賄賂,至於最好的車牌,則留給社會賢達,例如邵逸夫擁有6號車牌,鄧肇堅擁有9號車牌,都是因為他們作為大慈善家,對社會有貢獻,政府所頒發的。後來在七十年代,香港政府作為第一個拍賣車牌作為慈善用途,部份原因是杜絕了貪污。
記得當時我的父親投了一個AS222,要15,000元,那時的平治280S約售8萬元,後來車子賣掉了,車牌也無法保存,十分可惜。我有一個朋友,自訂後投到了一個有字頭的1111車牌,費用只是3,000元,算是最精明的選擇了。但特別車牌也有很不好的狀況,就是失去了部份私隱,人們很容易留意到你去了甚麼地方,所以我也沒有用。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車牌是一種資產,既然拿來拍賣,不可轉讓是荒謬的,也局限了其價值,令到其真正價值不能釋放出來。所以,這個V牌是一種進步。理論上,如果所有的特別車牌都可以轉讓,相等於把其產權價值都釋放出來,社會的整體財富會增加了。
作者簡介:
周顯,著名的炒股理論家,吃喝玩樂家,不著名的歴史學家、政治學家,過去還曾經當過社論主筆和武俠小說作者。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我認為,政府甚至可以把舊的不可轉讓的車牌,可以來個「評估補牌價」,好像居屋補地價一樣,付錢後,便可以自由轉讓了。這樣一來,產權定義更清楚,社會的整體財富提升了,最重要的是,政府也多出了收入。
http://www.orangenews.hk/finance/system/2017/05/18/010058310.shtml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