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2日

興建公屋的基本理論

在上星期,林本利教授發表了一篇文章,主題是居住在公屋的人愈來愈少,因此政府應該停建公屋,把公屋的土地統統用來興建居屋。我對此說法極為反感,因而周三在本欄發表了「為何公屋人口減少還要建公屋?」駁斥林的說法,理由有三個:第一,現時有幾十萬人住在籠屋和劏房,第二,現時很多公屋是空置了和浪費了,但因管理問題,不能搬遷,第三,只有在普遍居住環境改善之後,才有停建公屋的「本錢」。

該文刊出之後,引來了讀者批評,矛頭居然是攻擊我贊成停建公屋,完全顛倒了事實。這證明了兩件事:
第一,有的讀者的水平不高,尤甚的是,水平不高的讀者居然還要留言。這是香港普遍的現象,也是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和誤解的真因。

第二,標題黨果然有效,因為很多讀者真的是只看標題,便下定語了。記得我的出版經理人幾日前才對我說:「你剛出版的《易經密碼》只有十分一的內容是講《易經》,你真是標題黨!」因此,讀者只是以標題黨之道,還治標題黨之身而已。

我絕少回應讀者,就算自己對了100%,也不去辯解。一來,我認為同讀者爭辯,是失了周顯大師的身份。二來如果次次自己都來辯解,那自己錯了,就啞口無言,這錯豈非更為明顯?因此,必須永遠噤聲,才可以扮型,兼混淆自己的錯。

然而,這一次,我必須作出辯解,皆因一來牽涉到樓價的基本理論,這是作者的基本信念,必須要講清講楚,二來見讀者誤會而內自省,也許是在前文解說不明,方才引致讀者的混淆。

正如我在前文說過,理論上,「不管其興建的是公屋、居屋,抑或是私樓,對於人均居住面積均沒有影響。此外,從租值消散的角度看,私樓優於居屋、居屋優於公屋,皆因社會耗費會最少。」

但是,把土地先用來興建公屋,有三個優點:第一,先建豪宅,先trickle去中產階級,再到窮人,但這過程緩慢,如先建公屋,則窮人先受惠。第二,樓價問題其實也是貧富不均問題,先建公屋可減輕貧富懸殊。第三,大量興建私樓,會令到樓價大跌,公屋是唯一可以大量建屋而盡量令到樓價保持穩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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