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

林鄭組班的條件要求

林鄭月娥當選行政長官後兩天,我已預測她難以湊成班子,這一個多月來,我忙於炒股票,也懶得追問線人,林鄭組班的狀況,和諸位讀者一樣,都是靠著看新聞,來得知有關的消息。不過,雖然沒有內幕消息,但基本原理倒是曉得,相信組班結果,不離基本原理。

第一點,中央會容許林鄭自由組班嗎?我早已指出,自從曾蔭權、梁振英,以至於今日的林鄭,「特首虛君制」漸成定型。試問一句﹕中央比較信任林鄭,還是比較信任梁振英?如果連梁振英也不能決定三司十三局的大部分人選,更何況林鄭?

第二點,有一些職位,是連中央也無法乾綱獨斷。三司當中,財政司長要和本地權貴、西方投資者協調,三方面均認同的人,才有資格掌管荷包,此所以中央並不完全信任的曾俊華,能連當多年此職。
律政司長則要和整個法律界(包含司法機構在內)協調,也是大家認同,才能出任。因此,有愛國愛港的法律界人士對我呻過不止一次:「幾任律政司長都是對面人。」照我看,對面人未必,但相對中立,不是自己人,相信是事實。
所以,中央能夠完全決定的三司人選,其實只有政務司長一人。如果連中央也不能獨權,又何況林鄭呢?

第三點,財政司長向來由曾俊華擔任,好不容易,因為曾選特首,換了一個陳茂波。陳茂波固然不是最理想人選,但如果換人,新的人選必然是林鄭、本地權貴、西方投資者同時同意的,那就肯定比陳茂波更難控制,所以,我認為,陳茂波應該可以繼續做下去。

第四點,民主黨元老羅致光空降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應無疑問,這是統戰的一部分。

第五點,特首辦主任是唯一林鄭絕對可以決定的位子。

第六點,保安局長和廉政專員是統治基礎,中央肯定要自己拍板,一定要絕對信任、愛國愛港的人出任。

第七點,民政事務局長事關選舉(偏幫建制派),中央也一定要抓,劉江華是一把好手,捨他無人可以做到。

第八點,教育局長也是關係重大,負責為下一代洗腦,新的人選,也要絕對信任,簡單點說,要求條件是和吳克儉一樣可信,但比較聰明和有能力,而且還不能太樣衰,影響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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