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周寫很多個專欄,但由於點子太多,所以仍然常有點子沒有欄位寫的情況。像「美食車先導計劃」,想寫了幾個月,差點便過期了,現在才有空寫。
話說美食車先導計劃即將登場,16部美食車會輪流在8個熱門旅遊景點營運,包括尖沙咀梳士巴利公園及尖沙咀藝術廣場這兩個旅遊熱點,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2015年至2016年的《財政預算案》提出的一大傑作。
外國流行美食車,並不等於可以照搬來香港,原因很簡單,首先,外國地多路多停車位多,美食車可以說是十分方便,是廉宜的售賣形式。但是,香港的道路和停車位,比商舖的數目還要少,所以,香港根本不是經營美食車的良好地方。
再說,美食車是「一層」的餐廳,在外國,高樓大廈很少,使用「一層」的美食車,並不算是浪費地地。但是,在香港,寸金尺土,土地全都用作建設多層的高樓大廈,或是多層停車場,要不就是用來建築流量高的車道,把土地用來擺放「一層」的美食車,是非常浪費土地的做法。
還有,在外國,養車十分便宜,家家戶戶有小型車庫,用不著停車場去擺方美食車,當然不用交租。而且,外國十分流行休閒車、露營車,買一輛來改裝為美食車,成本很低,如果要另外買進新車來改裝美食車,根本是划不來的事。
根據計算,在香港經營一台美食車,成本大約是一百萬元,如果要開一間無座位的小吃店,其實也是二、三百萬元左右,所以,美食車根本不划算。況且,普羅市民有一百萬元現金拿來開店的,又有幾人?
我一向不喜歡公民黨的毛孟靜,可是就事論事,她對此的批評和建議,即是應該用重新考慮發小販牌照,來取代美食車,卻是我贊成的。事實上,也有不少人,例如關注低收入聯盟組織幹事李大成、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專任講師梁志遠等等,亦同意重發小販牌會更加效。畢竟,造一台手推車不過一萬元左右,放工可推回家中,成本遠遠低於美食車。
這再一次證明了,特區政府的高級官員是如何的離地和不切實際。
本文章由作者為橙新聞獨家供稿
作者簡介:
周顯,著名的炒股理論家,吃喝玩樂家,不著名的歴史學家、政治學家,過去還曾經當過社論主筆和武俠小說作者。
http://www.orangenews.hk/finance/system/2016/11/10/0100447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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