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4日

對環保分子的做法不以為勝

星期五說了,人類最好是自殺,對生態的保護最佳。其實,環保分子的很多做法,我都不以為勝。
人類認為,獅子老虎等等生物,屬於大自然,因此,當他們在野外拾到了小生物,撫養長大了之後,便教牠們獵食,之後便放生牠們,讓牠們回到大自然中。但實際上,這是非常殘忍的做法。
因為,生物在從小長大的過程中,是唯一可以習慣生活環境的時候,當牠們習慣了生活環境,再放生牠們,牠們在心理上,根本無法習慣,我們人類移民到其他地方,都不習慣啦,何況是動物。如果說,人類不是屬於野外的,莫非,動物也是屬於野外的嗎?
我們不會把養大了的人類孤兒,放回野外,為甚麼會把動物孤兒放回野外呢?這難道不是殘忍嗎?

https://hexapost.wordpress.com/2016/11/14/%E3%80%90%E5%91%A8%E9%A1%AF%E9%9B%9C%E8%A8%98%E3%80%91-%E5%B0%8D%E7%92%B0%E4%BF%9D%E5%88%86%E5%AD%90%E7%9A%84%E5%81%9A%E6%B3%95%E4%B8%8D%E4%BB%A5%E7%82%BA%E5%8B%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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