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

港珠澳大橋的未來用途

港珠澳大橋成為了一個惡名昭彰的基建項目,但這個惡名昭彰,必須定義清楚:人謀不臧,香港政府的管理惡劣,方才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超支和延誤,這是罪證確鑿,無可抵賴也罪無可恕,但是,如果單單論項目的計劃本身,究竟值不值得去做,那又是另一個爭拗點了。
說到港珠澳大橋這計劃,起於1983年,首先提出的是合和的胡應湘,稱為「香港珠海跨海大橋」,在1989年,則由珠海提出了「伶仃洋大橋」的計劃。
初時香港的興趣不大,回歸後,由中央政府力推而成,本來想過加入深圳和澳門,是為連接四地的「雙Y方案」,後來在2006年,深圳決定退出,另建連結中山的深中大橋,因此連接港珠澳的「單Y方案」成為了定案。
如果說到地理狀況,香港和深圳毗鄰,澳門和珠海毗鄰,根本不需要興建大橋來作連接,至於澳門,由於面積太小,道路網也太少,根本不可以容許大量車輛進入,車子只能夠泊在邊境的大型停車場,我作為一位司機,也不會開車到澳門去。不過,乘坐巴士畢竟是比噴射船方便得多,貨運也簡單快捷了,也不能說完全沒有效益。

簡單點說,這條港珠澳大橋的真正大作用,只是連結香港和珠海。不過,珠海人口只有161萬人,大珠海則有600萬人,中港牌汽車只有2.5萬台,究竟在這條造價762億元的大白象工程,究竟有沒有足夠的用量,構成足夠的經濟效益,我之前也寫過文章,質疑過。
值得一提的是,一位很有名的建制派議員,居然認為只有兩千台中港牌,因為在他的心目中,只有人大、政協等特殊人物,才可擁有。議員可以不食人間煙火至此,也屬離譜。
根據小道消息透露,中央政府深知這問題的所在,因此,它可能在珠海另設一個類似深圳的前海、澳門的橫琴之類的自貿區,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去作管理,行的當然是英式的普通法。
如果這消息屬實,真的是天才的設計:縮小香港特別行政區就話唔俾啫,送一部分出來給香港人管理,應該沒有問題啩?
搞下搞下,中國可能會挖出五至七個地區,都行英式的普通法,變成了「有中國特色的普通法」,你又吹得我脹咩!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逢周一、三至五刊出

http://www.am730.com.hk/column-31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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