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

大婆等和二奶湯

香港人有「外遇」的說法,意即丈夫有第二個女人,表面上,這好像是丈夫「遇」上了別的女人,所以寫作「外遇」。但其實,這個詞語的正確寫法,是「外寓」,意即丈夫有了第二個「寓」所,也即是有了別的女人。

如果論到用字,「外寓」比「外遇」更為精確,因為「外遇」只是「affairs」,但「外遇」,則連共同的房子也有了,後果更是嚴重得多。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古時的女人不輕易和男人發生關係,所以,「遇」上的女人是很難出現的,男人最低限度,也要照顧女人的生活,才可以擁有一段婚外情,因此,一個「寓」所幾乎是婚外情的必要條件。然而時至今日,性愛成本大跌價,男人不一定要提供「寓」所,才有資格享受婚外情,「外寓」這名詞的真義,也就漸漸喪失,因而訛寫為「外遇」,也就不足為奇了。

在很久之前,有一間餐廳,名叫「阿二靚湯」,是由創辦《城市周刊》的李文庸(筆名慕容公子)和一伙朋友所開辦,後來賣了給「大家樂」。

這間餐廳開張之後,生意十分紅火,除了因為食物好吃,市場定位正確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李文庸藉著《城市周刊》這份傳媒亂吹一通,說「阿二靚湯」是一位富豪的二奶所開,要知道,當時的社會很單純,傳媒很有公信力,這個虛構出來的故事,引起了市民的留意,結果就是,阿二靚湯賺到盤滿砵滿。

但這衍生出另一個問題﹕為甚麼二奶要煲湯呢?傳說中,二奶煲湯是一個慣例,為甚麼會有這種社會行為呢?這個社會現象,背後有著甚麼因素呢?

這個艱深的哲學問題,直至近年,我才能解答出來。

要知道,一個男人總要回家睡覺,所以,作為一個大婆,總能見到老公,因為他睡覺時,自然會乖乖的回家。但是,作為一個二奶,男人在外面應酬,應酬完了,便回到家中,那麼,二奶豈不是永遠見不到她的男人?二奶如要煮飯,老公在外面已經吃完了,不必來吃,但是,二奶煲了湯,男人在回家之前,要他來喝一碗湯,方才回家,這總該是可以吧?

所以,二奶必須要懂得煲湯,這就是以上問題的正解。

二奶要等男人來飲湯,至於大婆,則有一句老話,叫「大婆等(下刪一字)」意即等來等去、等很久也等不到。為甚麼大婆會等不到老公的寵幸呢?因為寵幸這種事情,只有二奶,或數目更高的「奶」,才可以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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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orangenews.hk/finance/system/2015/05/12/0100134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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