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既喜歡說人是非,又害怕被告誹謗的人,故此當陳振聰還是自由的時候,我不敢惹他,免得被這個有錢人所控告,就是我不怕,報館也會不肯刊登。
然而,當他身陷囹圄,沒有反抗能力時,我馬上把積壓了好幾年的好多篇有關他的文章都寫了下來。可能有人說,這是落井下石,但我只能分辯說:這不過是機不可失而已。
話說某雜誌獨家報道了陳振聰在華懋總部擺的邪術陣,包括了染血玉環、銅錢邪陣、降頭筷子、咒語心型紙幣、印堂塗了血跡的公仔、混有頭髮和指甲的飾物盒、穿過沒洗的內褲……林林總總,令人既驚心、又噁心。
子不語:「怪、力、亂、神。」不管這些神怪東西是不是真的有效,至少陳振聰本人是相信有效的,否則他亦不用辛辛苦苦的把這些噁心東西製造出來了。據說,這些東西均是出自他的父親留給他的奇書《天圖佈局》的內容。
我是唸科學的人,還寫了一本叫《快樂的18條法則》的科普書,本來是不應該相信神怪之說的。但是,馬克思在1845年提出:「人應該在實踐之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確性,即實踐是檢驗真理正確與否的唯一標準。」
在1978年,這句話成為了一篇刊登在《光明日報》的文章的標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接著被其他報刊廣為引述,終於成為了鄧小平「改革開放」政策的旗號。
陳振聰的「天圖佈局」,施之於金象苑老闆娘王麗明,她的運程先是順暢,繼而破產兼大病,施之於立法局議員張鑑泉,他馬上當上了港事顧問,但立即在香港記者協會的周年晚宴後心臟病突發而死,施之於因賄選而被廉署起訴的立法局議員梁錦濠,但他仍然被判入獄兩年,而且財富盡失。
施之於龔如心,但救不了她的卵巢癌,令她以低於人均壽命平均數的69歲之齡而死,死後還遭人格侮辱,聲名盡毀。至於陳振聰本人,更加是風光了十多年之後,突然從天堂下了地獄,坐牢十二年,而且還可能是最為痛苦的單獨囚禁,照囚犯們的說法,單獨囚禁是比毒打更為慘酷的刑罰。
照以上的事例,《天圖佈局》似乎是有效的,因為實在巧合得遠遠出乎正常的隨機統計之上。雖然它在生效之後,施法者也會以慘報而告終,但始終掩蓋不了它超越科學的奇異性。我不相信怪力亂神,但不能不相信事實,當事實太過巧合時,實在無法否定這個巧合實在超出了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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