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對於球場,我的立場是:維持不變,因為香港的高球場地太少,不宜用來建屋,不過高球場要收回給康文署管理,與眾同樂,不能任由它成為一小撮特權人士的禁臠。
然而,現時有一種說法,就是香港不能民粹,更不能只為窮人服務,有錢人也需要有高級休憩場所,才能夠吸引到更多的資金和人才留在香港。
對這個大前提,我完全贊成。我一向認為,香港不能專起公屋,不能成為貧民窟,在某程度上,要成為富人的樂園,要效法摩納哥,讓富人在這裏活得更開心,花更多的錢,才能令到香港更加富裕。所以,我也一直提倡,在大嶼山興建賽車場,在離島打造遊艇會等等。
粉嶺高球場則是另一回事。它佔地172公頃,只有2,610名會員,其會籍高達幾百萬元至一千多萬元。
然而,會員們究竟是否付出這麼多錢,去買下會籍呢?像李嘉誠、李兆基這些超級富豪,當然沒所謂,但像湯家驊、葉劉淑儀、林健鋒等等,根本不會捨得高價購進會籍,只是多年前以平價買回來而已。
換言之,高球會籍是old rich,用固有特權,去玩「新嚟新豬肉」遊戲。這又是地產霸權的另一延續:你叻又點?要加入我們,你要付出十倍的代價!但記著,這些old seafood,只是食盡資本增值,並沒有生產力。
總括而言,加收高球會市值租金,即是8千萬元,或者是收回來重新拍賣,又或是交由康文署管理,都可以有效釋放高球場的價值,對於有能力創造經濟價值的new rich而言,將覺得香港更加宜居,也更有利於香港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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