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4日

處男處女的個案研究

有些人,堅持要結婚後才可以發生性行為,這種人多數是基督徒,但也有少數例外,例如說,當年白韻琴有一個朋友,開一間小型珠寶公司,五十多歲,她雖然在吃飯時常常吃男待應的豆腐,偶爾也有摸手摸腳抽水,但她卻自稱是處女,常說﹕「你們不覺得貞操是很寶貴,是要留給未來的丈夫的嗎?」

當時相信她已經是virgin until menopause,後來更是天妒紅顏,she died as a virgin。

有關女人貞操的高深道理,我作為科普作家,只能從科學去作出分析﹕在以前,人們普遍十幾歲結婚,處女出嫁並沒有太大的難度,但現在,女人的結婚年齡,往往是三十歲之後,如果這時才結婚,她的人生月經時間,將有一半是沒有性行為,這未免是比較難以做到。

有關處女的故事,我也有好幾個去講。

第一個是兩位少年男女,都是基督徒,兩人決定守身至婚後。後來兩人吵架,女方被一名中年男子乘虛而入,本人在此聲明,本人並非那位乘虛而入的中年男人,我只見過男方一次,故事是一位八婆告訴我的。總之,那位男人吃了少女的豬之後,兩人又分了手,女方和青梅竹馬的小男友復合,心想,反正一件髒,兩件穢,兩人便開始有頻密的性行為了。八婆對此事的評語是﹕「咪即係條女白白送咗隻豬畀人食囉。」

第二個故事是一位落選港姐,26歲,不過家陣落選港姐的質素,不用有太大期望。她也是基督徒,一直堅守陣地,一拍拖便向男方聲明,一有過份要求,馬上分手。但後來,她遇上了一個男人,迅速失守,據那位得食的男人說﹕「我用閃電戰,她都未同我作出聲明,我已經攻陷了她。」這故事告訴我們閃電戰的重要性。

第三個故事是一位很有炒股天份的青年人,他和女友都是基督徒,當然,他有需求,但女友堅決不肯。後來兩人買樓,預備結婚,女人心想,反正要結婚了,就讓他預支吧。但到了這時,卻變成了他不肯,理由是反正等了十幾年,不如等埋這幾個月啦。按﹕這兩對夫婦現在幸福快樂,已經生了仔。

第四個故事,其實是好多故事,就是就我所知,大部份的處基督徒,其實都已經做遍了所有的前奏,但就只是沒做最後一步而已。至於這究竟算不算是違反了基督教規條,待考。

過年前股價升得太高,過年後不敢高追,本周應該追些二、三線、細價股,或者是新股,可有較高的值博率。

http://nextplus.nextmedia.com/columns/%E8%82%89%E9%A3%9F%E4%B8%AD%E7%92%B0/20180224/57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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