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約是在三年多前認識Phemey(潘啟才)的。那是一場演講會,是我一個朋友主辦,在荃灣一間酒店舉行,收費好像是700元,我則不收錢,因那個朋友常常義務為我辦事,我不好意思,想為他賺點錢。誰知那間宴會廳是按人頭收費,而我的朋友則因叫了太多友人進場免費旁聽,這筆生意終還是平手離場,沒賺也沒蝕。這位朋友的沒有商業頭腦,可見一斑。
據潘啟才憶述,我在那場演講會的表現實在不敢恭維,簡直是一團混帳。他為了不甘虧本,於是主動結識我,希望從我身上可收回付出的700元成本。結果,他沒算錯,最後果然是以萬倍利潤本利收回。
在我們初結交時,他常常義務為我辦事,令我也有點不好意思。那時,他常和兩位年輕人談論股票,直至竟夜,也經常邀我參加,我則間中走訪,參與一陣子的討論,聊以應酬。那時,我還有另外兩個朋友,均是超級推銷員,能把死的說活,並且以高價出售。不消說的,他們也常常義務為我辦事,其中一個還是黑客級的電腦高手,其「作用」是可想而知的。
以我的老練人際經驗,當然深知道世上沒有白吃的午餐,這些人情債畢竟是要還的。但也不消說的,如要用金錢來償還人情債,那是很划不來的。那時股市又不好景,我亦無法以股票貼士,去作補償。
我當然也深知道,在朋友之間,只談風月,不談金錢,關係會很牢固。但我的格言是,有金錢交往的朋友交情,用鈔票來縛住關係,有時候會更有效。因為這是一個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嘛。我打的比喻是:「在古時,有時候一伙朋友搞一個義會(按:即是標尾會、供死會的那種『會』,也不一定是為了錢,只是為了一個藉口,讓一伙朋友定期聚集而已。」
於是,我思前想後,便想出一個主意,就是舉辦一個「周顯股票課程」,由我作主講,兩位年輕人作助教,拉攏潘啟才和那兩位朋友,作為推銷員。以上安排既可為大家賺到一點收入,至少聚會飲茶吃飯時,也可「入公數」,不用net cash out,吃也吃得暢快一點,聚會也聚得密一點。所以,搞這個課程,本意其實並非為了錢,而是為了用一個理由,去縛住這些一直為我免費辦事的人,好讓他們繼續為我免費辦事,如此而已。
http://www.am730.com.hk/column-244096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