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1日

銀娛賺少咗醒嗰頭累事

幾個月前,我寫了一篇有關華人策略(8089)天寧島項目被交易所否決了。這項目並沒有改變大股東,甚至沒有發行新股票,更加沒有更換董事,亦沒有涉及投資新業務,因為它的公司本來就是有地產項目的。交易所否決它的理由,只是一項﹕This is an extreme case(這是極端的事例)。

但究竟什麼是「extreme case」呢?在當時交易所沒說。

但是後來,交易所卻發出了新的指引﹕當一宗買賣交易的規模太過龐大,超過了公司的規模,儘管這只是借貸得回來的項目,沒有發行新股,也算是「extreme case」。

交易所審批項目 你估佢唔倒

然而,在這時,距離華人策略被拒絕,已經是好一段時間之後的事了。

我記得在2004年,我買了一隻當時叫嘉華建材(0027‧現為銀河娛樂)的股票,買入價是1元,買了100萬股,後來炒到1.7元,市場上傳出它將會注進賭牌的消息,當時我的心想﹕「唓!你當我唔識股票咩,交易所邊度准注進澳門業務架,有點常識都知不可能啦!」

誰知,它真的是注進呂志和的賭牌,股價炒至10元以上,我如果不沽出,就賺了1000萬元,在2004年的1000萬元,比今日的1億元還要好使呢!

就在注進了賭牌之後,交易所發出了新的指引,說只要老闆身家清白,縱是澳門賭業,也可以注進上市公司之內。這當然也是馬後炮的說法,但正因為我太懂得當時的規矩了,所以反而不能像盲毛一般的贏錢,這叫做「醒嗰個死嗰個」。

http://news.mingpao.com/pns/%E9%8A%80%E5%A8%9B%E8%B3%BA%E5%B0%91%E5%92%97%20%E9%86%92%E5%97%B0%E9%A0%AD%E7%B4%AF%E4%BA%8B/web_tc/article/20140710/s00004/1404928527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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