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是全世界最強的霸權貨幣,這是無人不知的事實了。有識之士都知道,發行美元的不是美國政府,而是聯邦儲備局。美國政府只有發債權,沒有發鈔權,當該局買下政府發行的國債,便可以用這些國債作抵押,去申請發行鈔票了。
所以,美債的一部分,至少是聯儲局持有的其中一部分,是美元的根基所在,根本是永遠也不用償還的,如果我們用傳統的欠債還錢的眼光,去看美債問題,是看不清楚局勢的。
至於美國聯儲局,則是私營機構,但美國政府擁有其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和全部7名成員的任命權……有關細節當然複雜得多,不多贅了。總之我們要知道的是,聯儲局本質是一間私營機構,功能之一是負責發鈔。
由私營機構來代替政府,負責發鈔,是「歷史遺留下的問題」,但也並非十分稀奇的事,例如說,日本銀行便是另一個例子,它是日本的中央銀行,但政府只擁有55%的股份,其餘45%由私人擁有。
聯儲局的全部股份雖由私人擁有,主要是各大金融機構,如花旗銀行、美國銀行、高盛證券等,但它的利潤則要上繳94%給美國政府。但是,作為聯儲局的股東,好處並非在於區區的利潤,而是在於掌控了美國的中央銀行,因為美國政府只掌控了最高層的決策層,但是日常的管理,則仍是由12間分行所運作。另一方面,作為聯儲局的股東成員,也就相等於一張免死金牌,故在金融海嘯中,美國政府可以對貝爾斯登見死不救,但當海嘯波及到聯儲局股東時,政府馬上便出手了。
以上的簡述,都是常識,如果我只有以上的「本錢」,是不敢寫出這一篇文章來,告訴大家這些ABC。本文的主題在於:由私營金融機構來負責發鈔,是不健康的事,美國政府究竟有沒有試過撥亂反正,試圖收回發鈔權呢?
答案是:有,試過了兩次。
第一次是在林肯任總統時,因為打仗,政府缺錢,但當林肯被暗殺後,政府印鈔的計劃,便終止了。第二次則在甘迺迪當總統的1963年,頒布了有名的《Executive Order 11110》,發行了「白銀券」(Silver certificate),這是鈔票的變種,最終目的就是要奪回美元發行權。事實上,他已經開始發行印有林肯頭像的5元紙幣,但眾所周知的,當他在同年被暗殺了之後,這計劃也無疾而終了。
這兩宗事件之後,美國總統從來沒有再嘗試過發行美元了。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