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美國國會轄下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發表報告,指《逃犯條例》或違反《美國——香港政策法》,估計有8.5萬美國公民及超過1,300間美商公司將受影響,其中約300間家以香港為其亞洲地區營運基地。
《美國——香港政策法》在1992年通過,給予回歸後的香港有別於中國大陸的特殊地位,然而,美國總統若認為香港自治情況不足,可發布行政命令,中止此法。
這法例對美國有兩大利益,第一,維持香港不同地位,對它有經濟好處。第二是使它有法定的地位,去審視香港的內政。
查其內容只講原則,除非完全取消此法,把香港視作中國內地的一部分,否則要重新審視,就只能逐項與香港有關的法例去作出個別更改。例如說,USCC的建議,是考慮取消香港的「單獨關稅區」,以及檢討對香港出口高科技的限制。
另一個必然發生的影響,就是其他西方國家,如歐洲和日本,或多或少也會跟隨美國,重新審視對香港的特殊關係。然而,從大局看,港府似乎有力硬闖條例過關。
中國早在1992年已表明立場,反對《美國——香港政策法》,認為這是美國干預中國內政,再加上近年大打貿易戰,反正兩國已撕破臉,也不在乎多此一宗。
對此,中國的最大底氣是:就算取消了香港的特殊地位,最大的受害人是香港人,中國的損失不多,甚至可以名正言順收回香港,一國一制,這反而是受益了。這也許是美國遲遲不去檢討香港關係的真因。
回看美國從雨傘運動,到拒絕續簽香港外國記者會副主席馬凱工作簽證、取締「香港民族黨」;華為高層兼創辦人之女孟晚舟透過持有香港空殼公司,與伊朗進行交易,違反美國制裁,如今又來一個《逃犯條例》……究竟幾時才會忍無可忍呢?
更有趣的是,貿易戰不分青紅皂白,連歐洲和日本這些盟國也來大打特打,偏偏香港卻直至現在才說要重新審視,相對而言,已是太遲,香港人「有賺」了!
更有趣的是,港獨派和焦土派居然支持取消香港特殊地位,皆因希望樓價大跌,乘機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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