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7日

若為了金錢 自由與愛情皆可拋

詩人Petöfi Sándor(1823-1849)是奧地利帝國治下的匈牙利裔人,是文藝青年,獨立運動分子,在與奧軍戰鬥時身亡。他創作了多篇詩作,其中中國人最熟悉的,莫過於由英年早逝的共黨詩人殷夫(1910-1931)翻譯的《自由與愛情》﹕「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Liberty and love/These two I must have./For my love I’ll sacrifice/My life./For liberty I’ll sacrifice/My love.)

查實詩中的「自由」,並非個人自由,而是民族自主,因而它使用的是宏觀的「Liberty」,而不是「Freedom」。不過,今天我想說的主題,卻是個人自由的價值。

自由何價?我們生於現代社會,大部分的自由已經失去了,而英文的「Freedom」,強調了「dom」,已經有着「疆界」的意思,如「Kingdom」、「sheikdom」。

換言之,自由是有界限的,這界限有的是由法律所限定,例如我沒有非禮女性的自由,也有些是由社會習俗所規範的,例如不孝父母,雖然不涉犯法,但卻會被社會所厭惡和排斥。

活在現代社會,我們並不可能選擇絕對的自由,但是在原始社會,人們卻大可以選擇離群獨居,尋找絕對的自由。然而,在成吉思汗之前的蒙古,並沒有死刑,把犯罪的人放逐,所有人拒絕同他來往,已經是最大的刑罸了。

由此可以見得,人類雖然喜愛自由,但是相比起來,我們還是願意為了更大的利益,放棄部分自由。像寫《Walden》的梭羅般喜歡離群獨居的怪茄,在人類中,畢竟是極少數。

我們結婚,已經是放棄了很大程度上的自由,正是「成個老襯,從此被困」,既不可以媾仔媾女,兩人生活在一起,必然也要互相遷就,自由不再,但大部分的人類,均甘心為了心愛的人,選擇了這條失去自由的路。

其實,小孩子上學、上班打工,甚至是創業做生意,也都是在某程度上放棄了自由,但是我們深切地知道,金錢和權力,便是來自讀書、工作這些喪失自由的行為。換言之,我們喜愛金錢和權力,更甚於自由。

我曾經作過一個說法:假設你有旅行自由,可以一年365日的任何日子,去世界上的任何一個國家,但身上沒有錢買機票,這個旅行的自由,也就有等於無。但如果你去打工賺錢,一年只有14日假期,你只能在這14日去旅行,表面上,自由度比不上那位沒錢買機票的仁兄,但實際上,因為你有錢,他沒有,所以你的14日,比他的365日還要更有效。

所以說,在這個世界上,自由是拿來出賣的,只視乎賣價是多少,值不值得為此價而出售而已。因為我們深切地知道,很多事情,例如愛情和金錢,都比自由更加重要得多,周顯大師的詩句正是:「自由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金錢故,二者皆可拋。」(Liberty and love/These two I must have./For my love I’ll sacrifice/My liberty./For money I’ll sacrifice/both my liberty and my love.)

http://eastweek.my-magazine.me/main/64954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