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4日

從高級經濟學看公屋和派錢的優劣

日前某雜誌刊登了一篇文章,計算出假如政府取消了公屋,把土地用來拍賣,並且省掉了管理費用,把這筆錢用來扶貧,每名公屋住戶每年可以獲得14,000元,因此得出結論,政府應該廢除公屋政策,用現金津貼的扶貧政策來作取代。

查實,經濟學ABC告訴我們,所有的社會福利,例如房屋、醫療、教育等等,統統可以利用現金津貼,來作為替代,而且更有效率。理論上,在一個社會,房屋、醫療、教育等等,統統不是問題,有問題的只是貧窮問題。

稍為讀過經濟學的人,都會明白以上的道理,這就是佛利民提出的「負所得稅」的理論基礎。事實上,不作資產審查的派錢,就是負所得稅的變種,而負所得稅的概念,在很多地方都已局部實行,相信也包括未來的香港在內。

然而,我卻是少數讀過經濟學,但卻支持公屋政策的人。畢竟,我的所有知識,都是自修回來,大學只泡圖書館,從不上課,因此思想也有別於其他正常人,因我並沒有受過「學術洗腦」。

首先我約略說說公屋政策的弊端。

公屋,正如所有政府管理的資產,均會造成資源浪費,也即是租值消散。土地如果落在資本家的手上,會增值,產生最大值。

簡單點說,香港大約有80萬個公屋單位,如果全數變成私人住宅,其總體質素會提升,這也即是說,社會的總資產會提升。記著,市民的居住質素除了人均面積之外,建築質素和管理水平也有很大的關係,因此,如果不建公屋,只建私樓,雖然沒有「造大個餅」,但卻是「造靚個餅」,這也會提升了樓宇的總價值。

有一點很奇怪的,就是公屋制度會造成另一種不公道,例如說,月收入三萬元的市民沒有公屋,月收入兩萬元的市民卻可以申請公屋,這形成了一種奇怪的現象﹕月入兩萬元的生活水平比月入三萬元的市民更高,這當然是另一種社會不公。

在現實生活中,也大有人寧願少賺錢,也要符合資格申請公屋。這也是社會資源的一種浪費。

所以,我同意,如果純從經濟學的角度,完全停建公屋,即是每年可以多推出15,000個私樓單位,這即是說,私樓的供應量將會提高一倍以上,毫無疑問,私樓的價格將會大跌,租金也很快會回落到可以負擔的水平。

當然了,正如我在前一篇文章所言,劏房將會永遠存在,但是如果劏房的租金只是現租金的一半,即是市區劏房月租四千元,新界劏房月租兩千元,這也不算是甚麼邪惡事。

問題的癥結就是在這裏﹕當政府要大量供應樓宇,大幅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結果就是樓價暴跌,非但中產階級受害,甚至會因太多的負資產而影響到金融穩定。然而,現時香港的房屋缺口太大,我認為,人均面積要在10年之內,提高一倍,才足以勉強見人,但如果要數目達標,樓價可能要下跌50%以上,這當然是一場災難。

因此,公屋政策其實是沒辦法中的辦法﹕藉著大量興建次級樓宇,把市場分化成兩個不同的部份,便可把大量供應對於市場價格的衝擊力減至最低,四十多年前的「十年建屋計劃」,正是用這個邏輯思維而制定的。

不過反過來說,公屋的存在,只因政府有需要大量建樓,以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但又要維持樓價穩定,才迫得採用這個會造成租值消散的方法。但如果像曾蔭權政府一般,從來沒有想過大量建樓,也從來沒有想過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那麼,我會承認,每個符合公屋申請資格的住戶每月派錢14,000元,是社會資源最有效運用的方法。當然了,在當時的政府的心目中,既不建樓、也不派錢,把錢省在庫房,把錢留給四大家族去賺,這才是最符合其利益的選擇吧?

本文章由作者為橙新聞獨家供稿

作者簡介:

周顯,著名的炒股理論家,吃喝玩樂家,不著名的歴史學家、政治學家,過去還曾經當過社論主筆和武俠小說作者。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http://www.orangenews.hk/finance/system/2017/02/14/0100504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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